贾昌衡(字子平),男,
北宋时期人物,真定获鹿人,
贾昌朝弟。曾举
进士,任
梓州路转运判官。主张富顺井盐,反对官吏视贿多寡为先后,坚持按月日给盐。后历任辛州路转运判官、淮南刑狱等职务。
贾人请富顺井盐,吏视贿多寡为先后,昌衡一随月日给之。
泸州市边夷蛮,故时守以武吏,昌衡请由东调选。蛮驱马来市,官第其良驽为二等,上者送秦州,下者辄轻估直而抑买,昌衡请严禁之。徙提点淮南刑狱、
广东省转运使,徙两浙路。
熙宁更法度,核吏治,昌衡数以利害闻,
赵顼奖其论奏忠益。召为户部副使、提举市易司,课羡,增秩右
谏议大夫,加集贤殿修撰、知
河南府,历陈、郓、
应天府、
邓州市。以正议大夫致仕,卒。从子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