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漠纪闻》是宋代古籍,作者
洪皓在被
金朝羁留期间所作的见闻录,全书共有近七十条。现存版本十余种,明代
嘉靖顾元庆辑《顾氏文房小说》所收为最早版本,最通行的版本是《学津讨源》本,而《
豫章丛书》本则是按元本复校的,最为精确。
松漠纪闻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此书乃其所纪金国杂事。始于留金时,随笔录。及归,惧为金人搜猎,悉付诸火。
南宋绍兴元年(1131年),洪皓被流放到冷山(今吉林农安北),长期与金国百姓相处,便将当地的风俗民情以及金国的遗闻轶事,笔录成集。绍兴十三年(1143年),
洪皓与
张邵、
朱弁回到南宋。既被谴,乃复追述一二,名曰《松漠纪闻》。寻有私史之禁,亦秘不传。
绍兴市末,其长子
洪适始校刊为正续二卷。
乾道中
仲由洪遵又增补所遗十一事,写成《松漠纪闻补遗》。
明代吴琯尝刻入《古今逸史》中,与此本字句间有异同,而大略相合。皓所居冷山,去金上京
会宁府才百里,又尝为陈王延教其子,故于金事言之颇详。虽其被囚日久,仅据传述者笔之于书,不若目击之亲切。中间所言
完颜阿骨打、
李世民诸子封号,及辽林牙达什北走之事,皆与史不合。又不晓音译,往往讹异失真。然如叙太祖起兵本末,则《辽史·天纪》颇用其说。其“熙州龙见”一条,《金史·五行志》亦全采之。盖以其身在金庭,故所纪虽真赝相参,究非凿空妄说者比也。出《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 中国古籍全录。
洪皓(1088--1155)宋鄱阳(今
鄱阳县)人,字光弼。
宋徽宗政和进士。
赵构建炎三年(1129年)年,奉命赴金,被羁留十馀年。拒绝
金朝所授官职,屡次秘密派人返回南方,报告金国虚实,绍兴十二年(1142年)被释归宋,授徽阁直学士。其后因赞同张浚抗战,多次得罪奸臣
秦桧,被贬谪
英德市(今广东英德),前后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