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3月在北京成立的科技公司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表演、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等业务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迪,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院4号楼2层2022。
2016年9月,由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短视频社交软件抖音上线。2021年1月4日,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的“抖音”APP注册用户向公众提供了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被罚款人民币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22.5元。2022年10月28日,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聊天桌面端软件”著作权获得登记批准,版本号为V1.0。 2023年3月,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上线了名为“青桃”的App,“青桃”是一个属于年轻人的兴趣知识视频平台。
2020年12月12日,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获得“2020数字农业先锋企业”荣誉称号。
公司专利
2022年10月,据天眼查App显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聊天桌面端软件”著作权获得登记批准,当前版本号为V1.0,获批日期为10月28日。
获得荣誉
2020年12月12日,2020世界数字农业大会、第十九届广东种业博览会在广州开幕,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荣获“2020数字农业先锋企业”。
社会事件
2020年3月27日,杭州互联网法院26日在线开庭审理,并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相关被告不正当竞争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实施后,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例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案件,字节跳动旗下知名品牌“抖音”胜诉获赔200万元。
2021年5月14日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件因抓取App短视频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件。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公司)系抖音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其发现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锐公司)大量抓取抖音App的短视频文件及评论内容,并在创锐公司经营的刷宝App上展现、传播。微播公司认为创锐公司的上述行为替代了抖音App向用户提供内容并以此获得用户和流量,攫取了微播公司的市场份额,削减了微播公司的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请求法院判决创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4000万元。
2021年6月8日,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被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处罚结果为罚款 3 万元人民币。决定文书号为(海)文执罚〔2021〕第 000024 号。处罚事由为当事人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期间,在运营的“抖音”平台上存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 (七) 项、第 (十) 项规定,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支持了微播公司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创锐公司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创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中,创锐公司主张:一、刷宝App并非创锐公司开发运营,微播公司主张创锐公司经营刷宝App并实施不正当竞争没有事实依据;二、刷宝App被诉时刚创立不久,创业阶段没有获益,抖音没有实际损失,微播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没有事实基础。三、一审法院判决诉讼费的分担比例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微播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1年10月,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被罚款20万元。
2021年10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宝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审理法院为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显示,原告微播视界公司诉称,被告长期运营涉案群控软件,通过直接和代理销售等形式获利巨额,该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诉求被告停止研发宣传、推广、销售、运营针对抖音App的群控营销系统,赔偿其经济损失等1000万元。
2022年7月25日消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一则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博卡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诉,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含有原告赵丽颖肖像的面膜并添加其姓名。白云区丽颖化妆品店(抖音用户“白云区丽颖化妆品店”)未经许可,销售带有赵丽颖肖像及姓名的涉案面膜。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APP的运营者,)被诉承担连带责任。
辛有志(辛巴)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纠纷(肖像权纠纷)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辛有志,案件将于2023年3月20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
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增多个开庭公告,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以及侵害商标权纠纷,原告为三体宇宙公司,被告均为抖音关联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留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将于2023年5月16日、1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
公司业务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旅游信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票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表演、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5月20日);出版物批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国际投资1家公司
发展历程
2023年2月,抖音关联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青桃APP软件”著作权获登记批准,版本号为1.0.0。
目录
概述
公司专利
获得荣誉
社会事件
公司业务
经营范围
发展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