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光(506年-567年),字景仁,小字伯,
范阳郡涿县(今河北涿州)人,出自范阳卢氏北祖,
北魏太常丞卢靖之子,范阳郡公
卢辩弟。卢光博览群书,精于《三礼》,懂音律、玄学。曾在北魏、
西魏、
北周三朝担任要职,
元诩时解褐司空府参军,
元宝炬大统六年(540年)入
关中,
宇文泰深礼之,除
丞相府
记室参军,累封燕郡公。
宇文毓时,官至陕州总管府
长史。卢光曾担任
宇文邕的老师,撰《道德经章句》。天和二年(567年)卒,周武帝追赠卢光为少傅,谥号“简”。
大统六年,携家西入。太祖深礼之,除丞相府记室参军,赐爵范阳县伯。俄拜行台郎中,专掌书记。十年,改封安息县伯,邑五百户。迁行台右丞,出为
华州长史,寻征拜将作大匠。魏废帝元年,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除
京兆郡守,迁侍中。六官建,授小匠师下大夫,进授
开府仪同三司、匠师中大夫,进爵为侯,增邑五百户,转工部中大夫。
大司马贺兰祥讨
吐谷浑,以光为
长史,进爵燕郡公。武成二年,诏光监营宗庙,既成,增邑四百户。出为虞州刺史,寻治陕州总管府长史。重论讨浑之功,增邑并前一千九百户。天和二年卒,时年六十二。高祖少时,尝受业于光,故赠有加恒典。赠少傅。谥曰简。
光性崇佛道,至诚信敬。尝从太祖狩于檀台山。时猎围既合,太祖遥指山上谓群公等曰:“公等有所见不?”咸曰:“无所见。”光独曰:“见一桑门。”太祖曰:“是也。”即解围而还。令光于桑门立处造浮屠,掘基一丈,得瓦钵、锡杖各一。太祖称叹,因立寺焉。及为
京兆,而郡舍先是数有妖怪,前后郡将无敢居者。光曰:“吉凶由人,妖不妄作。”遂入居之。未几,光所乘马忽升厅事,登床南首而立;又食器无故自破。光并不以介怀。其精诚守正如此。撰《道德经章句》,行于世。子卢贲嗣。
大象中,开府仪同大将军。
太祖率人回到皇宫之后,敕命卢光在那高僧站立过的地方建造一座
佛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