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专区(乐平专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江西省在1949年至1950年间设立的一个已撤销的专区,专员公署最初驻地为
乐平市。该
专区在设立时辖有
景德镇市及七个县,后因
行政区划调整而更名和迁移。
乐平专区成立于1949年9月6日,当时隶属于
江西省人民政府,专员公署设在乐平县。1950年,乐平专区更名为
浮梁专区,并将专员公署迁至景德镇市。在此之前,乐平县在民国时期曾隶属于江西省第四行政区和第五行政区。1952年10月,乐平县划归上饶专区。1983年7月,乐平县被划归景德镇市管辖。1992年9月21日,乐平县撤销,设立
乐平市(县级),由
景德镇市代管。
乐平专区在1949年时辖有1市7县,包括景德镇市和
浮梁县、
婺源县、乐平、
德兴市、
鄱阳县、
万年县、
余干县等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
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