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四知(?~1646),字贻白,号岩叟,山东
兖州府沂州费县(今
临沂市费县)人。
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
进士,改
庶吉士,授简讨。
崇祯时官至
礼部右侍郎。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廷推阁臣,位列其中,给事中李淳力陈其贪污状,四知力辩,
薛国观亦力援之,明年五月遂入阁。在位四年,碌碌无为,劾之,帝不应。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六月致仕。明亡降清,授
济宁市道
御史。顺冶三年(公元1646年),劾死。
崇祯年间,历官礼部右侍郎。其人因曾患恶化溃疡,相貌十分丑陋。十一年(公元1638年)六月,朝廷推举阁臣忽然提到他。给事中
张淳传弹劾他任
祭酒时贪污的情况,四知怒,在皇帝面前极力辨别,说自己孤立,当廷臣所嫉妒。皇帝心里很感动,薛国观也帮助他。第二年五月与
姚明恭、
魏照乘都拜为
礼部尚书兼
东阁大学士。因此成为
费县有史以来官职最高人物,人称“张阁老”。把持朝政四年,为给事中
马嘉植,
御史郑昆贞、
曹溶等所劾,帝皆不纳,十五年(公元1642年)六月始致仕。后降于清,授
济宁市道御史。顺冶三年(公元1646年),张四知为清王朝服务三年,就被弹劾砍头。
为拆旧盖新事宜,张四知兄弟俩产生了分歧。张四知将其弟灌醉,骗得亲弟财产,后手拿其弟
张四维醉中按了手印的卖房契,说是遵旨。无奈之中,张四维负气出走。
张四知长期在京为官,疏于家教,其子不务正业,于万历年间被一
姚姓县官捕杀,
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张四知因
费县城遭劫事,嘱科臣
张缙彦题参费县知县李培元、
典史王璞、训导孙振,练总
沂州百户胡靖等以及无干百姓,致使前列人等被监禁一年多,所活命者无几。可想喝费县水长大的费县人,如此对待他的父母官以及同乡父老,如果当时谁遇到这样的待遇,命都不保还能歌颂他吗?当时一个
孙姓生员骂张四知,用费县话讲是说“大闺女生的”。
张四知晚景凄惨,死后由徒弟门人葬石沟村南岭,建国后土地整改,平其坟墓。张四知去世后,偌大财产,不知所终,
方城县一个小商贩,冒
张四维之名,将老林林地变卖,现阁老府为仅存遗址。张四知的家产。据明朝降将夏成德统计“原任先朝辅臣张四知遗下在沂城房产二所,大
小草瓦房七十九间,庄四处,大小牛六只,地亩未经丈量。”
四知貌独寝,才识卑下,游处常与其类,俱不敢近方正士也。常患恶疡,掌指间尽白瘢,凡讲习诸差,咸不敢与,自安庸劣,数退处,交游恒寡,时局人以为异己,因其地步渐近,疏论之而无可言者,言为
祭酒,日私卖国学仓米若干,其实南雍仓粮大司成司其出入,例不稽核,故无左验。四知愤甚,遂于上前极力辨,言为廷臣所嫉如此。上意颇动,
韩城市(
薛国观)因汲引之,遂得大拜。歇后郑五,岂足专美于前哉?可慨也!(《
崇祯阁臣行略》评)
复粹、四知、炤乘,在位无所发明,国亡又欠一死,易曰:“覆餗”,诗称“彼相”,殆不能无贻讥云。(《
南明史》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