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恽(?—820年2月14日),原名
李宽,是
唐朝皇帝
李纯的第二子,生母不详。他的祖籍是陇西狄道(今
临洮县)。在
李诵即位后,李恽被任命为熙州刺史,并被册封为同安郡王。当唐宪宗即位时,李恽被任命为澧州
刺史,并被册封为澧王。
元和七年(812年),他改名为李恽。在左军
中尉吐突承璀的支持下,李恽与遂王
李恒争夺太子之位,但由于生母出身贫寒,最终未能成为皇太子。元和十五年(820年2月14日),李恽被右军中尉
梁守谦所杀,陪葬于
清景陵。
贞元二十一年(805年),李宽被祖父
李诵封为同安郡王。父亲李纯登基后,于元和元年(806年),封李宽为澧王。同时李宥的生母、嫡母郭氏则未获得皇后的册封,而庶兄
李宁成为太子。
元和七年(812年),李宽改名李恽,同年太子李宁逝世。李宁死后,
吐突承璀欲立他为太子,但因生母身份卑微而不得立,最终立
李恒为太子。元和十五年(820年)正月七,唐宪宗去世,吐突承璀和李恽被
梁守谦所杀。
澧王恽,
李纯第二子也,本名宽。
贞元二十一年,封同安郡王。元和元年,进封澧王。七年,改今名。时吐突承璀恩宠特异,
李宁薨,议立储副,承璀独排群议,属澧王,欲以威权自树,赖宪宗明断不惑。
上将册拜太子,诏翰林学士
崔群代澧王作让表一章。群奏曰:“凡事己合当之而不为,则有退让焉。”上深纳之。及宪宗晏驾,承璀死,王亦薨于其夕。以
元和十五年四月
丁丑发丧,废朝三日。长子汉,东阳郡王。次子源,安陆郡王。第三子演,临安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