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良原繁(1834年6月29日—1918年8月13日),
日本武士、官僚,曾任
静冈市县令、
冲绳县知事、
贵族院议员、
元老院议官、锦鸡间候、日本铁道会社(后甲武铁道会社兼任水户铁道社长)社长等职务。他的原名为混,幼名三次,通称喜八郎,名乘幸五郎,出身于萨摩藩。他的名字中的“繁”是在明治7年(1874年)依岛津家家令而改的。
奈良原繁的兄弟喜左卫门热衷于学习剑道的药丸自显流,他们兄弟二人以善于使用枪术而知名。文久二年(1862年)跟随
岛津久光上京,在寺田屋事件中担任镇抚使。在同年
生麦事件中,有传闻称斩杀
英国商人查理·理查德森的不是兄长奈良原喜左卫门,而是奈良原繁。翌年的八月十八日政变中同高崎正风等人暗中活跃,成功将长州藩的势力驱逐出
京都。在
萨英战争中,兄长喜左卫门参加了战斗,奈良原繁自己没有参加。
奈良原繁反对
西乡隆盛讨幕路线,明治2年(1869年)2月
戊辰战争期间回到萨摩藩,同下级藩士发起藩政改革。
明治天皇4年(1871年)12月,作为
冲绳县特使前往
鹿儿岛县任职。明治7年(1874年)2月,成为
岛津忠义的家令。明治9年(1876年)9月兼任玉里家的家令。明治12年(1879年)担任内务权大书记官、明治14年(1881年)担任农商务权大书记官。明治16年(1883年)任
静冈县县令。明治17年(1884年)任日本铁道社长。
明治25年(1892年)就任冲绳县
知事,在山问题上同冲绳本土政治家
谢花升发生严重对立,奈良原繁下令县厅镇压谢花的冲绳俱乐部。奈良原繁在任期间实施强硬的改革政策,因此得到了“琉球王”的绰号。他确立冲绳土地整理法,对
冲绳县的土地进行整理。同时他也阻挠支持原
琉球王国王族第二尚氏成为世袭冲绳县知事的公同会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