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击案是指发生在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傍晚,张差持梃闯入慈庆宫行刺太子朱常洛未遂的政治事件,此案与
红丸案、
移宫案并称明末三大案。
明万历年间,明神宗皇后王氏无子。万历十年(1582年)八月,宫女王氏生下
皇长子朱常洛。按照明朝礼法“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规定,朱常洛为法定的皇位继承人。万历十四年(1586年)正月,明神宗宠爱的
郑贵妃生下皇子
朱常洵。明神宗有意废长立幼,由此引发明神宗时期的
国本之争。明神宗忌惮于诸臣论疏,拖延至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册立朱常洛为太子。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傍晚,一个名叫
张差的男子手持枣木棍,闯进
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企图打死朱常洛,后未能得逞并被擒。案发后,巡城
御史刘廷元等官员审问后奏称张差为
蓟州人,语无伦次,看起来像个疯子。刑部遂拟奏折准备以疯癫结案。但刑部
主事王之暗自探审张差,查出张差是被一太监带入宫中作案,王之寀将此事上奏。刑部官员再次会审张差,张差进一步供认是被
郑贵妃宫中太监庞保、刘成指使闯入慈庆宫。明神宗恐进一步追查会牵涉到郑贵妃,遂下令将张差处死,庞保、刘成也被秘密处决于内廷,此案被草草了结。
梃击案发生后,郑氏集团势力逐渐衰弱,
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得以坐稳。但这一事件也加深了朱常洛和郑贵妃之间的嫌隙,为后续
红丸案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梃击案草草结案致使诸多疑云未解,该案与后续的
红丸案、
移宫案并称明末三大案,成为明朝后期党争的工具,如宦官魏忠贤当政后,以三案作为打击政敌的工具。
事件背景
明神宗朱钧时期,皇后王氏无子。后宫女
孝和皇后在得到
朱翊钧的宠幸后于
万历十年(1582年)八月生下
皇长子朱常洛。按照明朝“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规定,朱常洛成为法定的皇位继承人。万历十四年(1586年)正月,郑贵妃生下皇三子
朱常洵。由于朱常洛和他的母亲均不受宠,朱翊钧想要立皇三子
朱常洵为太子,从而引发了明神宗时期的
国本之争。拥立长子的部分官员坚决要维护
正统,均以上奏疏的形式,要求明神宗迅速立皇长子为太子,以靖浮言。明神宗虽有废长立幼之心,但面对诸臣论疏还是有所忌惮,故采取拖延政策,迟迟不立皇太子,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才被迫册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洛被立为太子后,仍长期笼罩在“更立”的阴影里,随时忧虑皇父会以三弟常取代他。直到其弟
弘光帝朱常洵离开北京到
洛阳市封地,他的太子之位才算稳定。
事件经过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申时,一不知姓名的男子,提着枣木棍,从
厚载门进入皇城,再从东华门进入宫城。酉时,此男子闯进了
朱常洛所居住的慈庆宫,慈庆宫的守卫十分松散,第一道门寂然无人,第二道门只有两名老太监把守,一个约摸七十多岁,另一个约摸六十多岁。这个陌生男子打伤其中一名老太监,直奔前殿檐下。内侍韩本用见此大声呼救,宫人们听到呼救声急忙赶出,一太监藏在左门后,一太监从后面试图抓住凶器,该男子最终被韩本用等人擎住。戌时,被慈庆宫六七个太监绑送至东华守门指挥朱雄处暂时看押。据《明神宗实录》记载,梃击案发的第二天即初五日,
朱常洛将此事奏报给
朱翊钧,朱翊钧下令有司进行审理。
事件审理
初审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即梃击案案发当天,犯案男子即被送到东华门守卫指挥朱雄处看管时,朱雄即令左东把总赵国忠进行审讯。据朱雄和赵国忠叙述,此人名叫
张差,是
蓟州人,说话模糊不清,曾吐露“吃斋、讨封、效劳、难为我”等词语。继而,朱雄、赵国忠的上司即巡皇城
御史刘廷元又在东华门守卫处对张差进行多次审讯,结合朱雄等人的上报,刘廷元向朱翊钧上疏汇报审讯的情况和结果:张差,州人,是个吃斋讨封的人,说话语无伦次,看来像个疯子。但是察看他的相貌,又像很狡猾,最好还是交由法司严讯。
刑部会审
梃击案转到刑部之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十日,刑部山东司郎中胡士相、刑部山东司
员外郎赵会、刑部山西司员外劳永嘉、
刑部郎中岳骏声等人共同审讯
张差。张差供称:自己原是个卖柴草的人,由于所积柴草被
蓟州老家的李自强、李万仓等人焚烧,气愤至极,于是进京告状诉冤。在路上遇到两名男子,闻明情况后他们欺骗他说,诉冤没有状子,可以拿一根木棒代替。张差信以为真,于是手持木梃,从东华门闯进宫城,直达慈庆宫门,跑入前殿被擒。胡士
相等人以“疯癫闯宫”论处,拟依照“宫殿前射箭、放弹、投砖石伤人”的律法,判处张差斩首,秋后处决。
王之寀暗审
刑部高官的会审结果令刑部主事王之寀、大理寺右寺丞王士昌、行人司正陆大受以及工科给事中
何士晋等人感到疑点重重,他们坚持彻查此案。王之寀此时刚调任刑部河南司主事不久,未被委为梃击一案的审讯者,但梃击案发生的当月轮到王之寀当值监狱的提牢主事,在王之寀的授意之下,从五月初九日傍晚开始,刑部大牢中的狱官、狱典就不再给张差提供食物饭菜。至五月十一日傍晚,王之寀让狱卒将饭菜摆放在张差面前,对其说“吐实与饭,否则饿死!”,张差此时已经受过几次杖刑,体力不支,饥饿难耐,终于松口,将自己进宫梃击太子的前因后果和盘托出。其供词大意为:
张差,小名张五儿,其父张义病故。他是由同乡的马三舅和李外父,叫他跟着一个不知姓名的内监来到北京的,说事成之后给他几亩地。张差进京后,来到了一个不知街道的大宅子,又有个内监拿饭给他吃,让他去“闯一下,遇着人就打死他”,还给了他一根枣木棍,把他从后宰门(
厚载门)一路带到一个宫门口。在那里,他打倒了一个看门的,随后就被捉住了。王之寀认为张差并未疯癫,其供词虽已打开缺口,但仍许多不尽之处,需再加审讯。他将此事立即启奏皇上,并指出此案的严重性与复杂性。
刑部二次会审
五月二十一日,刑部会集了十三司的司官和胡士相、
陆梦龙、赵会桢、劳永嘉、王之案等人,再行会审张差。这一次,张差供出了他以前从没说出的人名和地名:马三舅名叫马三道,李外父名叫李守才,不知姓名的内监是去修铁瓦厂的内侍庞保,他去过的那所大宅子,是在朝阳门外有所大宅子的内侍刘成的住宅。他还供出,就是庞保和
刘成叫他去打上宫门的。他说,他们告诉他,打了皇太子就不愁吃穿了。
张差还供出了他的同伙,他们一共五个人,他的姐夫孔道也是其中的一个。刑部于是即刻行文到
蓟州,要地方官协助捕拿马三道、李守才、孔道等人,并解来候讯。另一面又行疏请,要求让法司去到大内,把庞保和刘成都提来对质。此次审讯,案情基本水落石出。庞保、刘成正为
郑贵妃宫中两个得宠的太监,梃击案实与郑氏有着密切的联系。
朱翊钧感到此事再也压不下去了,便也降下谕旨,准许严究。
事件结案
梃击一案,所有的线索都指向郑氏集团,群臣纷纷上疏弹劾郑国泰。看到群臣之间日益紧张的互相攻讦,明神宗不得不以皇帝的权威来给梃击案定性,进行最后的了结。而受害人太子
朱常洛的态度是解决这件事情的关键。于是,明神宗让
王恭妃出面斡旋,并让郑贵妃亲自出面请求太子的谅解。经过明神宗的调和,朱常洛放弃了继续追究梃击案真相的打算。
五月二十八日已时,明神宗于
慈宁宫召见群臣,到场者还有皇太子朱常洛、皇孙等人。期间,
朱翊钧表示现在皇太子的地位稳固,
朱常洵(朱常洵)去了藩国
洛阳市,不会给皇太子带来威胁。随后,明神宗与太子朱常洛向群臣展现了一出父慈子孝的景象,并示意太子亲自向群臣解释,太子于是向群臣表明张差不过是个疯子,从速处决就算了,诸臣不必小题大做。
为了迅速结案,明神宗决定将张差、庞保、刘成一并处决,随后又改变前旨,只将张差一人处决。五月二十九日,
张差被处决。外廷诸臣有些人不肯罢休,仍不断疏论梃击一事,务要追查幕后元凶。
朱翊钧怕夜长梦多,最终还是传谕给司礼监,将庞保和刘成在内廷暗中处决。张差、庞保、刘成都已被杀,刑部又把马三道、李守才、孔道等人也都判了流刑,至此,梃击一案全结。
后续发展
梃击案发生后,郑氏集团势力逐渐衰弱。
郑贵妃在
赵顼的授意下,不得不向朱常洛示好,郑国泰也受到了群臣的猜疑和接连不断的指责。郑氏集团陷入被动局面,郑贵妃一干人等再也无力与太子争竞。而
朱常洛的太子之位,终于得以坐稳。但这一事件也加深了朱常洛和郑贵妃之间的嫌隙,为后续太子朱常洛登基后
红丸案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王之寀等人经过层层剖析,使得梃击案真相露出,危及到郑贵妃及其一家,引起了
朱翊钧的不满。一些主张以“疯癫”结案的官员迎合圣意,纷纷攻击王之寀等人。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京察之时,给事中徐绍吉、
御史韩浚弹劾王之寀贪赃枉法。皇帝下旨削去其官籍,罢黜为民。直到
天启改元后,有人为王之寀讼冤,他又得入京为官。
天启二年二月,王之寀鉴于
崔文升、
李可灼用药导致先帝猝死,联系到当年的梃击案,上疏欲为先帝复仇。他在奏疏中首次披露了张差供状手本,回顾了办案过程中许多被掩盖的细节,质疑张差“疯癫”的结论。天启皇帝看了王之寀的奏疏,批示“不必追论”。天启五年,
魏忠贤专政,御史
杨维垣构陷王之寀,使其被逮入狱,后死于狱中。
陆大受、
何士晋等其他主张追究梃击案的官员,也相继遭受迫害。
天启六年五月,魏忠贤等人修成《
三朝要典》一书,搜罗与三案相关的诸臣奏章进行驳斥,以三案作为打击政敌之工具。明
崇祯朱由检即位后,清洗了
魏忠贤一党,焚毁了《三朝要典》的刻板,重新平反了三案。
影响与评价
梃击案草草了结,给人们留下了一片疑云,该案与
红丸案、
移宫案并称明末三大案。此三案成为明朝后期党争的工具,使朝廷官员将注意力集中到了宫廷斗争方面,加剧了明末朝局的不稳定。朝廷官员不能集中注意力处理国家大政、要事,致使许多重大问题或束之高阁,或拖而不决,或决策草率,或决而不行,这加剧了明朝的内忧外患,促进了明朝走向衰微。
历史评价
明朝
李逊之在《泰昌朝记事》中评价道:“方事初起,中外惊骇,至疯癫之说,倡议者谓其有所为。而王之寀直发逆状,
刑部尚书张问达深以为然,形迹愈露。然必穷究其由来,所伤实多。神宗念大臣中无足与计,不得已自行诏谕……曲为周旋,法正而宫闱安,所全甚大。”
学者赵刚在《明晚宫廷三案》中评价:“清人
赵翼曾说‘明不亡于
崇祯,而亡于万历’,‘三案’事件正是万年年间埋下的亡国祸种。”
学者刘国辉在《晚明“三案”与明廷皇权之争》中认为:“三案"的发生,并非偶然,它是晚明统治阶级内部政治纷争特别是皇权之争的必然结果,而围绕“三案”的争斗,则是这种权力之争的延续。从“三案"所表现出的政治斗争中,我们看到了明朝趋于衰微的政治走势。
影视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