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旭东(1966年-2000年9月19日),原名梁笑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
1995年10月,梁旭东通过关系调入
长春市公安局,成为一名公安民警,并以“看场子”为由,在
长春市各经营、娱乐场所收取“保护费”,自1994年至1998年,以梁旭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近50起,涉及杀人、伤害、抢劫、敲诈勒索、聚众斗殴、设赌抽头、组织卖淫嫖娼等多种罪行。1998年3月,梁旭东被刑警抓获。
2000年8月16日,长春市中级法院曾对梁旭东一案做出一审判决,梁旭东等对一审判处其死刑不服,上诉到吉林省高级法院。同年9月19日,吉林省高级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
长春市黑社会团伙头目梁旭东等26名罪犯做出终审判决。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2000年9月19日,梁旭东等4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人物生平
梁旭东,1966年出生,原本是
德惠市粮库的工人,曾多次受到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后来在其哥哥梁晓乐的帮助下,他被调到
长春市工作。梁旭东来长春后,勾结一些社会流氓,逐渐在长春市形成一股黑势力。1994年7月1日,梁旭东率一伙人持钢珠枪、口径枪到长春市滨河小区一建筑工地,将施工队负责人李明宣及工人等12人打伤。1995年10月,梁旭东凭借他哥哥的关系,以“长春生物制品所保卫科长”身份办理了聘用干部手续,并通过关系调入
长春市公安局,成为一名公安民警。梁旭东及其团伙以“看场子”为由,在
长春市各经营、娱乐场所收取“保护费”,自1994年至1998年,以梁旭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近50起,涉及杀人、伤害、抢劫、敲诈勒索、聚众斗殴、设赌抽头、组织卖淫嫖娼等多种罪行。
1995年
春节前,张洪岩、王立明、侯万祥预谋骗取某公司
秦皇岛市分公司的钢材。几人在既无营业场所,又无税务登记,仅有一本工商执照和500元资金的情况下,将该公司110吨钢材骗运到
长春市。后以每吨2750元卖给长春市嘉莹汽车贸易公司。该公司经理李某暂未付款。
张洪岩便勾结梁旭东、陈彬、孙殿亮等人,在长白山宾馆将李某弟弟的
JEEP扣下,令李拿钱赎车。李某只好如数拿出29万元钢材钱将车赎回。1996年7月,梁旭东准备在曙光城市信用社贷款180万元,他以合伙做生意为由从鑫鹏贸易公司骗出房产证作贷款抵押后,到信用社申请贷款。因手续不符合规定,遭到该信用社信贷科科长的拒绝。梁怀恨在心,指派于永红、王伟(原名陈永武)对信贷科长进行跟踪。7月30日,信贷科长晨练回家,守候在附近的于永红一伙用事先准备好的铁棒,凶残地将已年过半百的信贷科长右腿打伤,使其在病榻上躺了半年多,至今脚踝骨还留有后遗症。1997年7月3日,受孟繁胜指使,杜德伟向
德惠市谷某勒索166吨水泥票,价值人民币20.46万元;1997年7月13日,
张洪岩、赵向农等人对
上海市商人陶某进行威逼、恐吓,抢走其皇冠3.0轿车一部、名贵手表一块、现金2万元,总价值近40万元;同年夏,受张洪岩指使,赵向农等人先后两次敲诈
榆树市曹某人民币13.4万元;同年末,梁旭东派于永红、
李洪刚、李伟、查强等人以手头紧为由找某饭店老板吴ד借”款8万元。
1998年1月,有人大代表在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上反映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民警梁旭东参与组织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1998年1月2日,W在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时同梁旭东发生争吵,被梁领的一伙人开枪打折双腿。2月24日,
长春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秘密调查梁旭东问题,3月1日,梁旭东被通知回朝阳公安分局汇报一起涉枪杀人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时被刑警抓获。4月1日,经过一个月的缜密侦查,梁旭东被依法逮捕。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公安部长贾春旺先后对“梁案”的侦办作出指示,要求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公安部还将此案列为“98第1号黑社会案件”。梁旭东关押初期扬言“我上边有人,一、两个月就出去”;但自认为无事不能“摆平”的梁晓乐(梁旭东的哥哥)在外逃前也曾表示这事在
吉林省摆不了,就是在北京找人也不行了。1998年7月23日,联合专案组进一步加大了对涉案成员的追捕力度,至1999年4月,梁旭东团伙主要骨干赵向农在
通辽市、孟繁胜在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落网。
2000年8月16日,长春市中级法院曾对梁旭东一案做出一审判决,梁旭东等对一审判处其死刑不服,上诉到吉林省高级法院。吉林省高级法院于8月28日立案,开始公开审理此案。同年9月19日,吉林省高级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长春黑社会团伙头目梁旭东等26名罪犯做出终审判决。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公判大会结束后,梁旭东等4名罪犯当天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个人生活
梁旭东原本是
德惠市粮库的工人,曾多次受到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后来在其哥哥梁晓乐的多方帮助下,他被调到
长春市工作。但他仍恶习不改,勾结一些社会流氓,在社会上大打出手。由于他心狠手黑,头脑精明,逐渐在长春市形成一股黑势力。1995年10月,梁旭东在他哥哥多方帮助下,成为
长春市公安局一名公安民警。
相关事件
背景起因
1994年以来,梁旭东在精心组织犯罪团伙的同时,通过各种合法与非法手段聚敛钱财,并逐步形成了总资产达2000万元的餐饮娱乐企业集团。同时,他借用公安工作的便利,结交大批公职人员,编织个人“关系网”,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其中梁旭东黑社会性质团伙案共涉及党员干部35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2人,科级以下干部23人,党员23人。这35人中,有警官10人,检察官5人,法官4人,司法警官5人。以梁旭东为首的黑社会组织26名成员中,有前科劣迹、受过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以上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有7人,占人员总数的1/4多;二是以中青年为主。26人中,年龄最大的42岁,最小的25岁,均为中青年;三是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26人中,文化程度小学3名、初中17名、
高中4名、大专以上2名,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5还多;四是以合法身份掩盖非法行为。这些人原多为无职业,聚合在一起后,绝大多数为
吉林省吉利亚饮食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以合法身份为掩护,犯罪行为与企业经营相结合;五是作案动机多是替人“摆事”、“清账”,经济利益明确,后发展为综合性犯罪。
作案经过
李明宣的施工队承建某公司一个车库。竣工后,该公司以种种借口不给所欠工程款,双方产生矛盾。后来,该公司老板杨某责成手下徐晓东处理此事。徐晓东找到梁旭东,让其帮忙。梁便找到张洪岩、孙殿亮、李春和、张涛等人,实施了这次报复行动。1994年7月1日,梁旭东率一伙人持钢珠枪、口径枪到
长春市滨河小区一建筑工地,将施工队负责人李明宣及工人等12人打伤。案发后,受害人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然而,负责查处此案的长春市某区公安分局,却以一般治安案件处理,使这些凶残的暴徒得以逍遥法外,梁旭东也由此“声名大振”。1995年
春节前,张洪岩、王立明、侯万祥预谋骗取某公司
秦皇岛市分公司的钢材。几人在既无营业场所,又无税务登记,仅有一本工商执照和500元资金的情况下,将该公司110吨钢材骗运到长春。后以每吨2750元卖给
长春市嘉莹汽车贸易公司。该公司经理李某暂未付款。
张洪岩便勾结梁旭东、陈彬、孙殿亮等人,在长白山宾馆将李某弟弟的
JEEP扣下,令李拿钱赎车。李某只好如数拿出29万元钢材钱将车赎回。
1996年,某台商兴办的大酒店生意不错,梁旭东便指派手下齐铁民去这家酒店,找到经理徐某,称“东哥”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要用一块手表抵押,“借”10万元。在恐吓下,徐无奈只好将10万元钱转到梁旭东指定的帐户上。此后,该酒店娱乐城开业,梁旭东又找到徐,声称为其看场子要收保护费,先后三次收取“保护费”9万元。尝到甜头的梁旭东一伙并不就此罢休,他们还经常去这家酒店白吃白喝,1996年一年时间,梁旭东及手下于永红、孙殿亮等人签单97笔,合计人民币163900元。钱“欠”多了,梁旭东并不着急,因为强盗自有强盗的办法。他拿着一幅古画找到徐,称这幅画值10多万元,送给他顶饭费。然而经有关部门鉴定,这幅画仅值2000元。1996年10月,梁笑溟因为孙殿亮脱离组织极为不满,让杜荣军“收拾”孙殿亮。1997年3、4月间,梁笑溟因陈永武擅自离开该犯罪组织而心怀不满,遂让犯罪嫌疑人杜荣军负责对陈永武进行惩罚。杜荣军找到被告人于永红、满树立,将陈永武找到
长春市圣罗兰夜总会一包房内,满树立持
锤子科技将陈永武手指砸伤。陈永武去医院包扎期间,杜荣军将惩罚陈永武的情况向梁笑溟报告,梁认为处罚太轻,被告人杜荣军又去医院将正在包扎伤口的陈永武找回,并取来菜刀将陈永武右手无名指剁掉。杜荣军将陈永武的断指带到
香格里拉市大饭店交给梁笑溟看,后用
乙醇将该手指泡在瓶内。1997年6月21日,杜荣军找到陈永武、程国军、刘刚商量后,将孙殿亮找至长春市圣罗兰夜总会一包房内,陈永武将孙殿亮按倒在沙发上,其他被告人持木棒轮流殴打孙殿亮。1997年,杜荣军因杨铁南(在逃)私自向其管理的陪侍小姐索要钱款,欲对杨铁南进行惩罚,将杨铁南找到香格里拉大饭店附近所租用的住宅内,同时将被告人原
吉林省吉利亚饮食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何涛、闫壮力和被告人
长春市南关区无业居民王英、陆昱以及被告人长春市
朝阳区无业人员李大兴找到住宅房间,杜荣军对杨铁南进行指责并欲惩罚,杨铁南无奈之下,用木棒将自己的手指砸伤。
还有一次某台商兴办的大酒店生意不错,梁旭东便指派手下齐铁民去这家酒店,找到经理徐某,称“东哥”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要用一块手表抵押,“借”10万元。在恐吓下,徐无奈只好将10万元钱转到梁旭东指定的帐户上。此后,该酒店娱乐城开业,梁旭东又找到徐,声称为其看场子要收保护费,先后三次收取“保护费”9万元。尝到甜头的梁旭东一伙并不就此罢休,他们还经常去这家酒店白吃白喝,1996年一年时间,梁旭东及手下于永红、孙殿亮等人签单97笔,合计人民币163900元。1998年1月2日,W在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时同梁旭东发生争吵,被梁旭东带领的一伙人开枪打折双腿。由梁旭东为头的集杀人、抢劫、敲诈勒索、绑架、聚众斗殴、设赌抽红、组织卖淫嫖娼等多种犯罪于一身的特大犯罪团伙,几年来先后作案百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0起,杀死4人,杀伤33人,抢劫、敲诈、诈骗财物数额巨大。
判决结果
2000年8月16日,被公安部列为“98第1号黑社会案件”的
长春市梁旭东黑社会团伙犯罪案,经公安、检察机关近两年半的侦察、审查,经人民法院连续1个月的庭审调查,终于在长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
妨害公务罪,
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梁笑溟(别名梁旭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泽昊(曾用名张洪岩)死刑。判处被告人杜荣军(曾用名杜德伟)死刑。梁旭东等对一审判处其死刑不服,上诉到吉林省高级法院。吉林省高级法院于8月28日立案,开始公开审理此案。同年9月19日,吉林省高级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
长春市黑社会团伙头目梁旭东等26名罪犯做出终审判决。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公判大会后,梁旭东等4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事件评价
这一集杀人、抢劫、敲诈勒索、绑架、聚众斗殴、设赌抽红、组织卖淫嫖娼等多种犯罪于一身的特大犯罪团伙,几年来先后作案百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0起,杀死4人,杀伤33人,抢劫、敲诈、诈骗财物数额巨大。其犯罪危害之严重,在
吉林省乃至
中原地区都属罕见。(新快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