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县
隋置相县
隋开皇十年(590年)置相县,属相州,故治在今河南安阳县城。大业三年(607年)废入安阳县。唐初,于安阳市城西7.5公里处复置相县。武德五年废入安阳县。
建置沿革
隋开皇十年(590年),于安阳城西部始置相县,属相州,治所在安阳城。
隋大业三年(607年),改相州魏郡,相县废入安阳县。
唐武德元年(618年),魏郡复改相州,并于安阳城西复置相县,移治安阳城西十五里。
唐武德五年(622年),相县废入安阳县。
北宋唐朝相县故城称为相县固村,属安阳县邵村管(今殷都区梁邵村一带)。
金、元以后,相县固村废,相县故城具体位置无考。
故城考证
据现有文献资料,可考相县治所有三:
一、在安阳市城内
民国十九年,在今安阳西北小屯北殷墟故址发掘出土《隋处士卜仁墓志铭》,该墓志记载墓主卜仁葬于相县西北7里,则东南7里之方位正好为当时的安阳城。据此,隋朝相县治所在安阳城。
二、在城西十五里
明嘉靖《彰德府志》载相县故城云:相县故城在县西十五里。卷八还载有宋代邵村管统村12:邵村、东流寺、西流寺、梁村、盖村、相县固、东王裕、西王裕、园头、小孙平、大孙平。这片村庄处于今安阳市城西十多里处,目前除相县固外,基本都能找到位置。此相县固当为相县故城之意。从这片村庄与安阳市市区的方位距离来看,与《彰德府志》记载的相县治所相符。相县固当为唐初所置的相县治所,具体地点有待考古发掘。
三、城西北五里,水南岸
读史方舆纪要》在彰德府安阳县相城条下曰:“今城西北五里洹水南岸有河亶甲城,即相城矣。隋开皇十年,分安阳置相县。大业初,复废。唐初仍置相县。武德五年废。”
又云:安阳县西北五里四十步,洹水南岸,河亶甲城有冢一区,世传河亶甲所葬之所也。父老云“宋元丰二年夏霖雨,洹河涨,水啮冢破,野人探其中,得古铜器,质文完好,略不少蚀,众恐触官法,不敢全货于市,因击破以鬻之,复塞其冢以灭迹。自是,铜器不复出矣。”
此乃为传说,与《隋卜仁墓志铭》恰相矛盾,有待进一步查阅文献和发掘实物佐证。
清《大清一统志》以及民国《安阳县志》均沿袭此说。
综上所述,隋相县治所当在今安阳市城区,唐初相县治所当在市区西7.5公里处。
(录自安阳地名专家组成员、原安阳县文化局副局长,安阳县地名办公室主任许作民所著《安阳古今地名考》,略有增删)
典籍记载
《隋书》
隋书
卷三十
安阳市(周大象初,置相州魏郡,因改名邺,开皇初郡废,十年复,名安阳,分置相县,邺还复旧。大业初废相入焉,置魏郡有韩陵山。)
《旧唐书》
旧唐书
志第十九 地理二
相州汉魏郡也。后魏道武改为相州,隋为魏郡。武德元年,置相州总官府,领安阳市、邺、林虑、零泉、相、临漳县洹河、尧城八县。二年,割林虑置岩州。四年,废总管府,仍省零泉县。五年,废岩州,以林虑来属,仍省相县。
《新唐书》
新唐书
志第二十九 地理三
河北道
相州邺郡,望。本魏郡天宝更名。土贡:纱、绢、隔布、凤翮席、花口瓢、知母胡粉。户十万一千一百四十二,口五十九万一百九十六。县六:有昭义军,大历元年置。安阳市,紧。武德四年省零泉县,五年省 相县入焉。西二十里有高平渠,刺史李景引安阳市水东流溉田,入广润陂,咸亨三年开。
《彰德府志》
《彰德府志》
(明)崔铣
卷一 地理志
相县故城,在县西十五里,隋开皇十年安阳县治也,唐武德中废。西南又有零泉县故城。
卷八 杂志
宋代《志书》所载村名
安阳县
邵村管统村十二:邵村、东流寺、西流寺、梁村、盖村、相县固、东王裕、西王裕、园头、小孙平、大孙平
《读史方舆纪要》
《读史方舆纪要》
卷四十九
河南省
安阳县
相城在府西。《帝王世纪》:河亶甲居相。今城西北五里洹河南岸有河亶甲城,一名城,即相城矣。隋开皇十年,分安阳市置相县。大业初,复废。唐初仍置相县。武德五年废。《志》云:相城在府西十五里。又有殷太甲旧都,在故邺城西南。
黄堆冢。在河亶甲西南。世传,乃河亶甲后之冢也。
《大清一统志》
《大清一统志》
卷一百五十六
彰德府
古迹
相县故城在安阳县西。《书》序:河亶甲居相,《帝王世纪》:亶甲城在安阳县西北五里洹水南岸。《隋书·地理志》:安阳,开皇十年分置相县,大业初废相入焉。《旧唐书地理志》:相州,武元年领相县,五年仍省相县。《宁武府志》:相县故城在府西十五里。
民国《安阳县志》
卷十三
古迹
相城,一名河亶甲城。《地理通释》引《类要》:安阳市殷墟,所谓北冢,河亶甲城在西北五里四十步,洹河南岸。《读史方舆纪要》:相城在府西。《帝王世纪》:河亶甲居相,今城西北五里,洹水南岸,有河亶甲城,一名畿城,即相城矣。《明史·地理志》:安阳西有故相城。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建置沿革
故城考证
典籍记载
《隋书》
《旧唐书》
《新唐书》
《彰德府志》
《读史方舆纪要》
《大清一统志》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