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开皇十年(590年)置相县,属相州,故治在今河南安阳县城。大业三年(607年)废入
安阳县。唐初,于
安阳市城西7.5公里处复置相县。武德五年废入安阳县。
民国十九年,在今安阳西北小屯北殷墟故址发掘出土《隋处士卜仁墓志铭》,该墓志记载墓主卜仁葬于相县西北7里,则东南7里之方位正好为当时的安阳城。据此,
隋朝相县治所在安阳城。
明嘉靖《
彰德府志》载相县故城云:相县故城在县西十五里。卷八还载有宋代邵村管统村12:邵村、东流寺、西流寺、梁村、盖村、相县固、东王裕、西王裕、园头、小孙平、大孙平。这片村庄处于今
安阳市城西十多里处,目前除相县固外,基本都能找到位置。此相县固当为相县故城之意。从这片村庄与
安阳市市区的方位距离来看,与《彰德府志》记载的相县治所相符。相县固当为唐初所置的相县治所,具体地点有待考古发掘。
《
读史方舆纪要》在
彰德府安阳县相城条下曰:“今城西北五里洹水南岸有河亶甲城,即相城矣。隋开皇十年,分安阳置相县。
大业初,复废。唐初仍置相县。武德五年废。”
又云:安阳县西北五里四十步,洹水南岸,
河亶甲城有冢一区,世传河亶甲所葬之所也。父老云“宋
元丰二年夏霖雨,
洹河涨,水啮冢破,野人探其中,得古铜器,质文完好,略不少蚀,众恐触官法,不敢全货于市,因击破以鬻之,复塞其冢以灭迹。自是,铜器不复出矣。”
(录自安阳地名专家组成员、原
安阳县文化局副局长,安阳县地名办公室主任许作民所著《安阳古今地名考》,略有增删)
相州汉魏郡也。后魏道武改为相州,隋为魏郡。武德元年,置相州总官府,领
安阳市、邺、
林虑、零泉、相、
临漳县、
洹河、尧城八县。二年,割林虑置岩州。四年,废总管府,仍省
零泉县。五年,废岩州,以林虑来属,仍省相县。
相州邺郡,望。本
魏郡,
天宝更名。土贡:纱、绢、隔布、凤翮席、花口瓢、
知母、
胡粉。户十万一千一百四十二,口五十九万一百九十六。县六:有昭义军,
大历元年置。
安阳市,紧。武德四年省零泉县,五年省 相县入焉。西二十里有高平渠,
刺史李景引
安阳市水东流溉田,入广润陂,
咸亨三年开。
相城在府西。《
帝王世纪》:
河亶甲居相。今城西北五里
洹河南岸有河亶甲城,一名城,即相城矣。隋开皇十年,分
安阳市置相县。
大业初,复废。唐初仍置相县。
武德五年废。《志》云:相城在府西十五里。又有殷太甲旧都,在故邺城西南。
相县故城在
安阳县西。《书》序:
河亶甲居相,《帝王世纪》:亶甲城在安阳县西北五里洹水南岸。《隋书·地理志》:安阳,
开皇十年分置相县,
大业初废相入焉。《
旧唐书地理志》:
相州,武元年领相县,五年仍省相县。《
宁武府志》:相县故城在府西十五里。
相城,一名河亶甲城。《地理通释》引《类要》:
安阳市本
殷墟,所谓北冢,河亶甲城在西北五里四十步,
洹河南岸。《
读史方舆纪要》:相城在府西。《
帝王世纪》:
河亶甲居相,今城西北五里,洹水南岸,有河亶甲城,一名畿城,即相城矣。《明史·地理志》:安阳西有故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