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法(Lucifer),又称路西弗、路西华等,
基督教与
犹太教名词。Lucifer一词出自拉丁文版《圣经·以赛亚书》第14章12节,意思为“明亮之星”,以此称呼来讥讽
巴比伦王。希伯来语为“הילל בן שחר”(helel ben-shachar),意思为发光的星。古希腊语eosephoros,意为黎明使者即金星。
路西法一词,最初在《圣经》中的字面意思 是“明亮之星”,在古希腊罗马神话中指的是启明星金星。到了公元400年左右,基督教的教父
哲罗姆和奥古斯丁等,将有关路西法的传说片段收集起来,组合成了路西法堕落的神话,路西法也逐渐确定为撒旦堕落之前的名字。在之后的文学作品《
神曲》与《
失乐园》中,路西法已经成为魔王撒旦的代称。
路西法作为七宗罪中傲慢的代表,有着从天国堕落等传说,其本身就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这使得路西法这一形象在在西方文学作品以及绘画雕塑等艺术中被广泛借用和创作。
但丁·阿利吉耶里的《神曲》和
约翰·弥尔顿的《
失乐园》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作品。著名的心理学名词“路西法效应”也援引了路西法的形象,西方文化中还有以撒旦为名的邪教“撒旦教”,可见其影响之深远。
名称
Lucifer 为拉丁文,原意为“光之使者”,特指金星,即“黎明之星”。出处为《圣经》旧约中《
以赛亚书》的第14章第12节。希伯来语为希伯来原文字为“הילל בן שחר”(helel ben-shachar),意思为发光的星,黎明之子,七十士译本将它译为古希腊语eosephoros,意为黎明使者即黎明时分出现的金星,又称启明星。
在拉丁文版本的《圣经》中,此一段文字为:““quomodo cecidisti de caelo lucifer qui mane oriebaris corruisti in terram qui vulnerabas gentes”,由此可以看出“Lucifer”一词的起源。拉丁文中, lucis 的词意为 light;动词 fero 在英文中的含意为bring,英文的不定式to bring在拉丁文中即为ferre。因此,Lucis和ferre通过拉丁语构词法复合而成的 Lucifer,翻译成英文便是 the bright of light。也就是“明亮之星”“早晨之子”。
在《
以赛亚书》中,Lucifer所指的是被赶下王座的
巴比伦国王。在中世纪的各种体裁的文艺作品中,无论是神学和文学书籍、
手抄本绘画,还是民间上演的神秘剧,路西法已然被当作了
魔鬼的本名。16世纪文艺复兴之后,艺术家对
基督教题材的文艺作品进行了再创造,尤其是《
神曲》《
失乐园》等文学作品逐渐使Lucifer一词与魔王撒旦联系起来,Lucifer即路西法为撒旦的代称逐渐为人们接受。
《圣经·以赛亚书》中的路西法
20世纪初从
耶书亚《
旧约圣经》和
希腊语《新约》直接翻译成中文的“和合版” 《圣经》中,《
以赛亚书》第14章12节的内容如下:“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到在地上?”此处路西法一词意为“明亮之星”,英文版中也有用“morning star”“son of the dawn”来代指的情况。《以赛亚书》是《圣经》旧约四部“大先知书”的第一部(其他三部是《耶利米书》《
以西结书》《但以理书》),《以赛亚书》中所指的路西法为战败堕落的巴比伦国王。
巴比伦王在国家陷落以后,被讥讽为“明亮之星”。因为他作为统治者表现得妄自尊大,把自己抬高置于邻国之上。巴比伦国王十分嚣张放肆,甚至夸口:“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
关于
巴比伦王身份的说法有一定的争议。有观点认为巴比伦王指的是马尔都克-阿帕尔-伊丁那二世(公元前721一公元前710年)。作为一位
新巴比伦王国领袖,他在埃兰人的支持下成为巴比伦国王。新任
亚述国王
辛那赫里布带领军队对其发动进攻,迫使马尔都克-阿帕尔-伊丁那逃亡。可是三年之后,这位迦勒底领袖又一次针对亚述撤起了叛乱。这一次他乘船逃跑,随身还带着他的国家的诸神
塑像,结果最终死在流亡途中。另有观点认为巴比伦王可能是亚述国王撒珥根或者尼布甲尼撒二氏。
神话中的路西法
福斯福洛斯(
磷)希腊语中的意思是“发光者”,即晨星的名称,常以拟人化的形象出现在诗歌中,报知晨光女神奥罗拉的到来,所以也称为启明星。在希腊神话中福斯福洛斯还有个别名——
赫斯珀洛斯,它在黄昏时分出现,所以也称为
金星。传说中,福斯福洛斯和赫斯珀洛斯是一对兄弟,都是提坦族的巨神。古希腊人并不知道早晨出现的“启明”和傍晚出现的“长庚”实际上是同一颗星,所以安排了两位神低来主管同一
天体。在罗马神话中称
福斯福洛斯为路喀斐耳。
晨星路西法,即金星在黎明前的一两个小时从东方升起,仿佛企图偷袭
太阳。然而,当太阳充满力量地露脸之时,傲慢的路西法便相形见绌。他消失了,被逐出了天堂。这是一些不同神话的共同来源,这些神话讲述晨星因自己的美丽而傲慢,想象自己能够取代至高无上的
雅威。这个故事最古老的版本出现在乌加里特古城巴力神庙旁祭司之屋内的一块碑上。属于迦南人的文化,能够追潮到大约公元前1400年。当时,
晨星被称作发光的阿士塔,
主神是巴力,他的宝座位于
北极的圣山之巅。阿塔妄图取代不在场的巴力:“于是,发光的阿士塔,登上北极圣山的哨壁,坐上伟大的巴力的宝座。然而他的脚够不到脚凳,他的头也够不到座椅顶。”
在许多古代宗教文献中,都可以找到路西法堕落的故事原型。例如,斯拉夫语《伊诺克启示录》,也称《以诺二书》中就有类似的战斗细节的文献。这部书只在斯拉夫文本中保存下来,且有可能源于阿拉姆文本。讲的是天使萨麦尔(Samael)叛变,占领了天国,像邪神祖一样自立为王,凌驾诸神之上。神把他扔回地球,使他落入无底深渊。
后来,
基督教的教父们,比如在公元400年左右从事创作的
哲罗姆和奥古斯丁,将这些片段收集起来,组合成了路西法堕落的神话,将路西法确定为撒旦堕落之前的名字。该故事一度吸引了基督徒的想象力。
英国第一篇和最后一篇基督教史诗的灵感均来源于这个故事,它们分别是凯德蒙的《创世记》和1000年后
约翰·弥尔顿的《失乐园》。在表现神迹的戏剧中,这个故事通常作为第一幕来表演。最终在《失乐园》《
神曲》等影响较大的作品中,路西法称为恶魔的代名词。
文学作品中的路西法
在英国的柴斯特演出的神秘戏剧中,“路西法的坠落”(The Fall of Lucifer)每轮必演的精品,深深地影响了普通民众的宗教参与和宗教认知。14世纪晚期,在威廉·兰格伦所著的《农夫皮尔斯》中,路西法曾经是级别最高的
天使长,却因其自傲而堕落,成为群魔之首,迷惑始祖,与
基督为敌,最终为落败而被除灭。
《神曲》是中世纪
意大利文学巨匠
但丁·阿利吉耶里的一部巨著,是但丁于流放期间历时14年完成的长篇诗作,原名为“喜剧”。《
失乐园》是17世纪
英国诗人
约翰·弥尔顿所创作的诗歌,主要取材于《圣经》故事,全诗共12卷,约一万行。在《
神曲》与《失乐园》中,路西法即撒旦原是天上处于最高地位的大天使,他生性高傲,当他听到
雅威赋予独生子基督比自己更高的地位时十分恼火,奋起反抗上帝,经过几个回合的拼杀,撒旦寡不敌众,败下阵来,结果被勒令离开天庭,落入地狱。但他不甘心失败,找到伊甸园所在,以蛇的形象出现,引诱
夏娃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实,进而引诱
亚当也犯下罪恶。
艺术形象
《
圣经启示录》把堕落天使叫做龙,描述
米迦勒(Michae1)和他的天使大战恶龙,恶龙和其帮手迎战失利,在天庭无法立足,被扔出天国。而在中世纪,邪恶之神的概念已经众所周知,并且出现在中世纪的手稿和大教堂的彩色玻璃窗上。撒旦的形象通常是半人半羊,有角有尾,一把山羊胡,偶蹄。
在十二世纪后半期绘制的“乐园”(HortusDeliciarum)图册和解说词中,路西法被描画成头顶光圈身生双翼的大天使,与其他堕落天使谋划反叛,却被米迦勒和忠于
雅威的众天使摔在地上。19世纪法国画家亚历山大·卡巴内尔的《堕落天使》,以及比利时圣保罗大教堂的路西法
雕像,都是较为著名的路西法艺术形象。
文化内涵
七宗罪之傲慢
“七宗罪 ” (TheSevenDeadlySins)---骄傲 (Pride)、嫉妒 (Envy)、愤 怒 (Wrath/Anger)、懒惰 (Sloth)、贪婪(Avarice/Gred)、暴食 (Glutony)、淫 欲 (Lust)---屡次出现在
基督教 《圣经》里。目前公认的说法是
教皇大格利高里于公元六世纪的时候在其著作 “MoraliainJob” 中第一次创造了“七宗罪 ”的条目。罗马天主教对这些比喻进行解码,因此出现了现在所谓的的 “
七宗罪 ”。
“七宗罪 ”之第一罪是 “骄傲 ” (Pride)。GeorgeFerguson在他“Signs&SymbolsinChristianArt”中以路西法来代表 “骄傲”。《圣经 》上说 “骄傲在败坏之先,狂人在跌倒之前 ” “败坏之先,人心骄傲,尊荣以前,必有谦卑” “心骄心傲的人,名叫亵慢他行事狂妄,都出于骄傲 ”。
奥古斯丁把骄傲称为万恶之源。他认为骄傲就是对自己能力的过度自信。这种自信会干扰个人对
雅威权威的承认与理解。骄傲还会使人把对自身的爱置于对上帝的爱之上,在骄傲面前人们不会承认上帝的至高无上。 正因为如此,天使路西法才会从天堂堕落入地狱。
路西法效应
1971年,美国著名
社会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在
斯坦福大学的地下室搭建了一个模拟监狱,并且征集了24名心智正常身体健康的志愿者。津巴多把他们分成两组,其中12个人扮演警察,另外12个扮演囚犯。实验时每组只有9人,3人作为后备。实验模拟真实监狱环境,囚犯分别被“警车”押送到监狱,然后被搜身,扒光衣服,清洗消毒,穿囚服,右脚戴
脚镣——一切都几乎和真正的监狱一样。囚犯志愿者被关在监狱后就不能自由行动,3个人住一个小隔间,只能在走廊放风,每个囚犯都没有名字,只有一个编号。充当看守的志愿者并未被培训如何做狱警,只是被告知可以做任何维持监狱秩序和法律的事情。看守3个人一组,每组工作8个小时,三组轮换。很快,所有人都在这种逼真的模拟情境中投入了自己的角色。看守开始行使自己的管理职责,他们折磨、恫吓、羞辱敢于挑战自己权威的犯人,并且,这种惩罚逐渐升级。从一开始的罚做俯卧撑,发展到后面进行人身惩罚。犯人们像是真正的罪犯一样逐渐变得服从,甚至开始认同自己的囚犯身份。
在这个实验中,几乎所有人都逐渐进入了自己的角色;就连
菲利普·津巴多教授本人也陷入到了自己“监狱长”的角色中,像个真正的监狱长一样思考问题。不管是“囚犯”还是“警察”,许多人直到实验结束前都没能走出自己的角色,甚至在实验结束很久之后都难以自拔。津巴多教授后来写作了一本书,名叫《路西法效应: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详尽地解释了这个实验的前因后果,认为很多人在特定情境之中会被环境感染和影响,变得违背本心,甚至成为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人。津巴多教授因路西法是由天使而堕落为魔鬼,所以就用路西法来代表那些因堕落而成魔的人。
影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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