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
中网在线SECURITIES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SAC),是于1991年8月28日在北京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核准成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下成立的,属于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截至2022年底,SAC共有475家会员,包括140家法定会员、255家普通会员和80家特别会员。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协会的监督机构为监事会,由全体会员监事组成。
协会的主要业务有组织行业考试、投资者教育以及纠纷调解、开展面授以及
远程培训等;在执业标准、检查,行业调研以及公益活动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协会的主要职责有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收集整理证券信息;开展投资者教育;制定和实施证券行业的自律规则和业务规范;制定从业人员标准和执业登记管理;调解证券业务纠纷;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协会成立之后出版了《中国证券》杂志、证券行业发展报告等一系列组织刊物。并获得了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政研会工作优秀单位、“5A” 级全国性社会组织等众多荣誉。
历史发展
199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郭振乾当选为首任会长。这是中国证券业发展历程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1991年9月25日,协会创办《证券市场动态》,并在首期刊登了成立大会的情况。同年12月5日,创建了内部刊物《证券市场资料》。
1993年创办《证券业》会刊和《中国证券市场年报》出版物。
1999年7月,根据相关规定和证监会的要求,协会成立了会员部,负责编辑和管理协会内刊和年报的工作。
1999年12月15日至16日,第二次会员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常振明当选理事长。
199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协会进行了改革,并开始在行业自律方面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
1999年12月,第二次会员大会之后,协会成立了研究部,并将内刊工作交由研究部负责,研究部致力于推动行业的长远发展,并每年组织行业科研课题的研究和评选工作。
2001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引入了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该系统允许
证券公司利用自己的设施为那些无法上市的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系统规模较小,并且主要针对那些原NET和STAQ系统上挂牌但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以退市公司。
2002年7月2日,第三次会员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组成新一届协会领导机构,庄心一当选会长。会议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工作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公约(试行)》《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
2002年7月,协会对章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制定了一系列自律规则,初步确立了行业自律的框架。这一里程碑标志着协会步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第三届协会还设立了教育培训、执业标准、金融创新、发展战略和自律监察5个常设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证券研究与咨询公司会员部)成为协会主要负责协调研究工作的部门,不仅致力于提高内刊质量和组织科研课题研究及评选工作,而且负责编辑出版《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前沿问题研究》和《
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等重要著作。
2007年1月22日,第四次会员大会在北京威斯汀酒店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协会理事会和第四届协会监事会组成人员。会议选举黄湘平为第四届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聘任
陈自强同志为秘书长。
会议同意通过了黄湘平同志作的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工作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会费收缴办法》。
2011年7月,协会党委完成了内设部门的调整,并在8月正式成立了信息传导部。该部门不仅承接了原发展战略委员会的研究职能,包括组织编发内刊、出版物和课题研究等工作,还增加了媒体宣传、组织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舆情监测和网站
信息管理等与信息传导相关的职能。这一调整的目标是进一步加强行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传播工作。
2012年4月1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在京举行,会议选举产生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
陈共炎当选为会长,王东明当选为监事长。
2017年6月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选举产生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陈共炎当选为会长,
兰荣当选为监事长。
2021年5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召开第七次会员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
基本信息
简介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1991年8月28日在北京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核准成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下成立的一个
行业自律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权利机构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理事会则负责协会的具体执行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的领导体制采用会长负责制。截至2022年底,协会的会员总数为475家,其中法定会员达140家,普通会员有255家,特别会员则有80家,协会还拥有309家观察员单位。
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在国家集中统一监督管理证券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充当政府与证券行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为会员提供全面服务并捍卫会员的合法权益。协会还致力于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竞争秩序,推动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组织结构
机构设置
会员单位
以下会员单位名单均截止2023年9月底
法定会员
普通会员
特别会员
观察员单位
以下观察员单位名单均截止2023年9月底
主要职责
以上参考资料来源:
主要业务
组织行业考试
中国证券业协会从1999年开始举办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研究和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体系,优化考试体系,承办境外合作考试。截至2021年8月,已有2450万科次的考试报名和1500万人次参与报考,为证券行业选拔了近800万合格的专业人才,共输送约100万执业注册人员;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也吸引了2万余人的报名,其中近1万人通过考试;CIIA考试有7375人注册,考试科次超过1.3万,近2000人获得了资格。
投资者教育
证券行业年均投资者教育经费投入约为6.19亿元。2015年中国证券行业内共建立34家国家级投教基地,54家省级投教基地。2020年,各
证券公司配备投教岗位工作人员超过1.4万人,开展线下投教活动超过6万场,制作投教产品超过1500万件(份),线上投教产品年点击量累计超过10亿人次。
中证协与各证监局在2021年初合作推出了名为“四合一”(一会、一局、一司、一校)机制的投教合作项目。截至2021年7月底,中证协已与3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其中17所高校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部分高校如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等早期合作的5所高校已经开设了必修的证券知识普课程,协会派遣行业讲师进入校园进行24课时的授课内容包括资本市场监管、投资者保护、量化投资等。通过“四合一”机制,共有13名在校生获得了证券行业实习和就业的机会。
纠纷调解
协会于2011年底成立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在2012年2月成立了证券纠纷调解中心,成为中国证监会系统内最早进行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的机构之一。协会鼓励证券公司主动化解纠纷,通过督促和指导证券公司来解决纠纷。同时指导地方协会就地调解纠纷,协会起到指导和支持的作用,帮助地方协会进行纠纷调解,协会自身也承担了一定的纠纷调解责任,通过自主开展纠纷调解工作,为投资者提供帮助。截至2021年7月底,协会自行受理了2739件案件,成功调解了1998件案件,并帮助投资者挽回了3.4亿余元的损失。地方协会也自行受理了约6617件案件,其中达成了和解的有4849件。
开展培训
面授培训
2002年12月,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北京培训中心划归中国证券业协会,并经过整合协会原有培训职能,更名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2003年至2021年7月,该中心已成功举办了1114期各类培训班,共计培训了21.02万人次。从2016年开始,该中心实施了招募行业讲师的试点工作,并成功选聘了63位讲师。截至2021年7月,已累计招募了117位讲师,可授课105门不同课程,总计进行了310次授课、1806个小时的教学。
远程培训
协会在2008年1月1日成立了远程培训系统。成立至2021年,该系统最初的7.2万人参与学习的从业人员数量已增长至33万人,年度报名科次亦从最初的51.2
万科集团次增长到约300万科次。平台注册用户90万,每年超过90%的从业人员选择通过远程培训方式完成后续职业培训,已累计提供超过900门课程。
主要贡献
公益活动
2021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
行业协会联合
中华慈善总会和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举行了促进乡村振兴的公益活动。共有52家
证券公司签署了《证券行业促进乡村振兴公益行动发起人协议》,并承诺首期投入3.3亿元金。该行动的重点是巩固“一司一县”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促进共同富裕。中国证券行业协会积极推动了“一司一县”结对帮扶行动,从2017年至2021年共计投入27.6亿元用于公益事业。在102家证券公司的帮扶下,307个国家级贫困县在2020年全部实现了脱贫摘帽。20家证券公司设立了20个公益基金会,累计捐赠资金达15.6亿元;46家
证券公司出资设立了35支公益基金,总规模超过2.5亿元。
行业调研
截至2021年7月末,中国证券行业拥有140家证券公司,其总资产超过10万亿元,净资产为2.39万亿元,
净资本为1.86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为1.79万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为10.45万亿元。共有247家机构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注册登记了从业人员,其中包括129家证券公司、11家证券资产管理公司、92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15家证券评级机构。截至2021年,已有359,130名证券相关从业人员在该系统进行了注册,中国证监会已批准34家
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自2019年以来新增了3家。还批准设立了17家外资参与和控股的
证券公司,其中包括9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自2019年以来新增了7家。
执业检查
2016年到2021年期间,中证协执业检查部共对458家机构进行了检查,涉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证券经纪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网下新股申购以及廉洁从业等;处理了174起调查案件,涉及保荐代表人、证券经纪人、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等从业人员,以及证券经纪业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公司债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廉洁从业、从业人员登记管理、代客理财和无证展业等业务和情况。
制定执业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需求,协会建立和完善了从业人员考试标准体系,制定并发布了各类从业人员考试大纲,分为一般证券业务人员、从事特定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三个不同类别,发布了8个科目的考试大纲,总共包括近3500个知识点。自2018年以来,协会组织编写、翻译并公开出版了13本金融基础知识体系、资本市场法律规范、投资研究专业领域的教材,在总计约600万字编审的基础上,累计发行了约43万册。每年新增和修订的题目超过5000道,题库总量近2万道。
收费信息
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9年8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和
爱尔兰基金业协会在爱尔兰首都
都柏林共同签署了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涵盖了以下内容:双方将考虑安排高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互访和会谈;开启信息交流渠道,就法律、法规、交易实务和机制的规划、发展和运作,国际清算和结算程序,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专业培训等方面进行合作;共同致力于亚欧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并在
国际基金论坛等平台上突出亚欧区域的表现。
2005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和韩国证券业协会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中韩两国的经贸关系日益增强,中国已成为
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随着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深入,中韩经济互依性更加明显,中国证券业协会和韩国金融投资协会通过定期互访和合作交流建立了广泛而丰富的合作关系。
2021年1月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正式签署了一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将就商事调解合作、商事仲裁合作、证券行业纠纷解决的研究和培训等方面展开交流、合作,并共同努力,促进证券纠纷调解和
仲裁制度的有效对接。
协会意义
查处违规行为
证券市场的
自律组织都视教育和监管会员的合法合规运营为自己的责任。
证券法律法规的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自律组织要求其会员在按规定经营时,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例如中国证券业协会监督和检查会员的行为一旦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将会采取调查和处理措施,以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并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调解投资者纠纷
证券市场吸引了众多参与者,这也使得纠和争议的发生率较高。解决这些问题往往需要通过诉讼,耗时长且成本高昂。为了提供更好的解决渠道,行业内部可以由
自律组织来管理并调解证券纠纷。根据中国《证券法》第166条规定,
证券业协会负责调解会员间以及会员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业务,能够快速解决投资者与自律组织会员之间的纠纷,对于保护投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执行管理制度
证券市场上的
证券交易所和
证券业协会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通过制定和执行上市标准来推动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由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和技术性较高,从业者需要具备较高的要求。各国自律组织对证券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包括考试、持续教育和规范行为等方面。协会还建立了从业档案以进行跟踪管理只有拥有高素质的从业者,才能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监督检查业务活动
自律组织通过规定,对上市者进行监督,包括证券的上市、暂停、恢复、终止等方面的监管。通过建立市场交易电子监控系统,及时发现证券价格异常波动,并进行调查处理不法行为。同时,还可以采取技术性
停牌和临时
停市等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不可抗力因素,维护证券交易秩序。自律组织还定期和不定期对会员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异常风险要求会员采取改善措施,并对发的违规行为进行制裁,以推动会员及时有效地控制风险并合规经营。
组织刊物
获得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