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Lijiang Xueshan Investment Co., Ltd)成立于2008年11月3日,位于
云南省丽江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法定代表人为李国栋。
2008年11月3日,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6年,该公司完成投资人(股权)、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随后在2020年、2021年、2022年里,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先后3次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2008年11月3日,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0日、2016年8月1日先后完成投资人(股权)变更。2016年12月27日,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由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商业街东段33号变更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束河街道青龙北路与束河中路交界处艺莲坊项目(阳光100雪山艺术小镇),
法定代表人也由陈梦变更为萧德迎。随后于2020年6月10日法定代表人又发生变更,变更为张晓山。2021年11月9日,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再次发生变更,变更为冯彦章。2022年6月21日,法定代表人又由冯彦章变更为李国栋。
2012年1月,
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出资6000万元对
李亚鹏兄弟二人公司(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
注资,并约定获得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份。另项目开发周期为3年,周期届满后由泰和友联公司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因李亚鹏一方一直未支付相关款项,泰和友联公司将李亚鹏、
李亚炜和担保公司诉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该纠纷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及发回重审,最终于2023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亚鹏、李亚炜向
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同年10月17日,
李亚鹏及其哥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
限制高消费,申请人为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2年,李亚鹏担任股东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增
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分别为186万余元和53万余元,执行法院为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同年9月2日,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阳光壹佰置业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案号均为(2022)京74执366号,执行法院为
北京金融法院,执行标的逾4.5亿元。
2023年5月,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一则股权冻结信息,被执行人为该公司股东李一兵,冻结股权数额1098万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