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事件,即重庆不雅视频事件。2012年11月,雷政富的不雅视频在互联网曝光,牵涉出雷政富受贿案和肖烨、赵红霞等6人敲诈勒索案,以及20名涉不雅视频的重庆官员。
2008年2月7日,雷政富与赵红霞在重庆蓝箭宾馆发生关系。2008年2月,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以借款为名向雷政富索要人民币300万元。雷政富要求某公司董事长明某替其借予。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肖烨等人采取勾引、秘拍不雅视频等手段,敲诈数名党政干部和国企负责人。
2012年11月20日,一家网站发表文章、图片及视频链接,称“
北碚区区委书记包养情妇并与之淫乱”,之后迅速成为
新浪微博热点话题。
重庆市纪委于当日展开对雷政富违纪违法问题的深入调查,并于11月23日免去雷政富北区区委书记职务,对其立案调查。
2013年1月,重庆市委对涉及不雅视频的10名党政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予以免职。2013年5月7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称,重庆市纪委对涉及不雅视频的雷政富等21名违纪党员干部作出处理,包括党政干部15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6名。2013年6月28日,雷政富因受贿罪被判决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受贿赃款316万余元。同日,
肖烨集团6人因
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刑,主犯肖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赵红霞等三人被判缓刑。
人物背景
雷政富
2007年3月至2012年11月,雷政富先后担任
重庆市市北碚区区长、区委书记。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承接工程项目以及BT项目提前回购提供帮助。2008年2月,雷政富被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肖烨以借款为名索要300万元。雷政富通过明某筹得款项,并在肖烨拒绝归还时未承担偿还责任。后为保密,又与
肖烨合谋转款100万给明某公司。
此外,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重庆某公司争取扶持资金等优惠政策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印某给予的美金1万元和手表一块。之后,雷政富将手表上交给北碚区委办公室。雷政富还利用职务之便,为
重庆市某医院骨科主任范某职务升迁提供帮助,之后范某通过雷政富的妻子转送感谢费10万元,雷知道此事后予以收受。
肖烨
肖烨原名严苏,2003年,他被
广安市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犯
敲诈勒索罪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起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服刑期满后,肖烨注销原名,离开广安,前往重庆发展。2005年8月23日,
肖烨与亲弟弟严鹏分别出资80万元和20万元在重庆
九龙坡区成立了重庆华伦达服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服装销售,许社卿、
赵红霞、
王建军等人先后加入该公司。
2006年肖烨已经密拍了领导的性爱视频,但并未给公司的生意带来起色。到2007年,他基本放弃了服装生意,通过偷拍领导的性爱视频来为公司获取利益。在拍下雷政富性爱视频一个月后的2008年3月13日,肖烨在北碚成立重庆泰和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即后来的永煌实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其中肖烨持股90%。
赵红霞
赵红霞2007年末加入
肖烨的永煌公司,成为肖烨等人拍摄官员性爱视频最成功的诱饵。不雅视频集中拍摄于2008年到2009年。由
重庆市永煌公司的肖烨、严鹏等人,操纵赵红霞等女员工偷拍后利用视频要挟。赵红霞等人根据官员通讯录,给众多官员发短信。如对方回复,并继续交流,她们就会用言词或照片挑逗引诱,11名官员不敌诱惑落入桃色陷阱。
事件经过
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时任
北碚区区长的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承接工程项目以及BT项目提前回购提供帮助。
2007年下半年,肖烨邀约许社卿,采取以女员工色诱官员,偷拍不雅视频并以此为要挟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之后,肖烨邀约严鹏、王建军参与。肖烨、许社卿、严鹏还先后劝说
赵红霞、谭琳玲参与。
2008年初,赵红霞通过群发短信方式联系上时任
重庆市北碚区区长雷政富,偷拍了与雷的不雅视频并交给肖烨。同年2月14日,赵红霞与雷政富在宾馆发生性行为时,被肖烨、严鹏等人设局“捉奸”,并向雷播放不雅视频,后由肖烨出面假意调解。
两天后,肖烨以借款为名向雷政富索要300万元,
肖烨收款后部分用于购买房产,并给赵红霞4万元。在明知被设局敲诈情况下,为防止不雅视频曝光,雷政富找到明某要求其帮忙“借款”300万元给肖烨。在“借款”到期且肖烨不予归还时,雷政富向明某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表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
2009年上半年,许社卿、
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因不满肖烨未兑现承诺的利益,相继离开公司,并将谭琳玲保管的肖烨银行卡内8万元予以分配。
2010年11月,为避免事情败露,雷政富与
共谋,以还款为名,由
肖烨公司转账100万元给明某公司。
案件调查及审理
立案调查
2012年11月20日,一家网站发表文章、图片及视频链接,称“
北碚区区委书记包养情妇并与之淫乱”,之后迅速成为
新浪微博热点话题。
2012年11月21日,
纪委表态:对网传官员不雅图像帖文正在核实。
11月23日,重庆市纪委通报,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
区委书记
,并对雷政富作出免职处理并对其立案调查。从不雅视频在互联网曝光到其被免职调查,前后仅63个小时,彼时被网民称之为“秒杀”。
12月31日,
赵红霞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
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关押于
重庆市某看守所。
2013年2月4号,赵红霞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被相关部门在法定时间内否定。
4月3号,赵红霞案再次被延期侦查两个月,加上此前曾延期一个月,赵红霞被批捕后的侦查期限已经延长了3个月。
与此同时,1月,“不雅视频案”幕后操纵人
肖烨被重庆检方批捕。3月19日,农业银行重庆江北支行向法院起诉肖烨及其妻子柴偲,要求二人偿还129万元的贷款本息。
另据南方都市报2013年2月份的报道,
雷政富曾因不雅视频遭肖烨的弟弟敲诈8000万元,当时并未提及其是否遭赵红霞等其他人勒索。
雷政富受贿案
一审判决
2013年5月10日,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重庆一中院提起公诉。
2013年6月28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
雷政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提供帮助。2008年2月,
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以借款为名向雷政富索要人民币300万元。雷政富要求明某借给肖烨人民币300万元。其后,明某将肖烨拒绝归还借款一事告知雷政富,雷政富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提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2010年11月,雷政富、肖烨为掩饰犯罪事实,由肖烨归还明某人民币100万元。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雷政富收受了另两笔受贿款,三笔受贿款总额316万余元。
法院认为,雷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16万余元,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雷政富提出上诉
庭审中,被告人雷政富及辩护人辩称,雷政富让明某公司借给肖烨公司的300万元是借款,应属于民事纠纷,雷政富在其中仅起居中介绍作用,对该300万元借款没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雷及其辩护人对另两笔受贿款的指控也提出异议。
二审判决
2013年9月17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刑期从201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
肖烨、赵红霞等6人敲诈勒索案
一审判决
2013年5月20日,肖烨、许社卿、严鹏、王建军、赵红霞、谭琳玲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由重庆市
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6月7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敲诈勒索案开庭时间,并称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将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
2013年6月28日,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肖烨、赵红霞等人的敲诈勒索案。
公诉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
敲诈勒索罪。其中肖烨策划、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万元,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曾因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许社卿积极参与策划、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严鹏参与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赵红霞参与实施敲诈勒索雷政富财物3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谭琳玲、王建军参与实施敲诈勒索周天云财物2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
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未提出上诉
赵红霞、谭琳玲均对参与设局拍摄不雅视频没有异议并对其行为表示悔过。但辩称对肖烨用不雅视频敲诈钱财的意图和行为都不知情,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公正审判。赵红霞的辩护人认为,赵红霞是在受到蒙蔽的情况下参与,没有敲诈勒索的故意和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行为有错,但也是受害人,希望法院给予减轻处罚。谭琳玲的辩护人认为,谭琳玲被欺骗参加,没有敲诈勒索的故意和行为,建议法院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对其适用缓刑。
王建军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辩称对肖烨利用不雅视频敲诈钱财的意图和行为都不知情,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公正审判。其辩护人表示,尊重王建军本人在庭审中的表态,请求法院根据其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及认罪态度,免予刑事处罚。
肖烨、许社卿、严鹏提出上诉
庭审中,肖烨对策划、实施设局拍摄不雅视频没有异议,但辩解其目的是以此接触官员,并利用其社会地位介绍业务找钱,否认有敲诈勒索的故意和行为,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认为,
肖烨是通过雷政富、
周天云为肖烨的公司借款,系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没有敲诈勒索的故意,也没有敲诈勒索的行为,不构成
敲诈勒索罪,且不构成累犯。
许社卿对招募女员工、参与设局拍摄不雅视频没有异议,但辩解未参与共谋,也未邀约他人作案,对肖烨将不雅视频用于敲诈钱财并不知情,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认为,许社卿没有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没有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严鹏对参与设局拍摄不雅视频没有异议,但对邀约他人参与作案、教授作案方法、参与敲诈钱财予以否认,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认为,严鹏没有敲诈勒索的故意,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审判决
2013年9月17日,
肖烨等人敲诈勒索上诉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雷政富被判13年刑期
2013年6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雷政富受贿赃款316万余元上缴国库。雷政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9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从201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如果按照雷政富减刑10个月的裁定来计算,那么他会在2025年3月31日被释放。
肖烨、赵红霞等人的判决
2013年06月28日下午,
肖烨、赵红霞等人敲诈勒索案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
敲诈勒索罪做出以下判决:
判处被告人肖烨有期徒刑十年;
判处被告人许社卿有期徒刑四年;
判处被告人严鹏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判处被告人赵红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判处被告人谭琳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判处被告人王建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
肖烨、许社卿、严鹏当庭表示上诉,被告人
赵红霞、谭琳玲、
王建军当庭表示不上诉。9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后续
雷政富减刑
2015年11月11日,执行机关
重庆市九龙监狱提出(2015)渝九狱减字第273号减刑建议书,报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执行机关建议称,罪犯雷政富能认罪悔罪,听管服教,遵规守纪,劳动改造较好,认真学习,有悔改表现,提请减刑一年。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对减刑建议无异议,减刑幅度由人民法院裁量。经审理查明,罪犯雷政富在服刑期间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上述事实有奖励审批表、主管民警证实材料、评审鉴定表等证据在案佐证。11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对罪犯雷政富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7年,狱方再次提出减刑,但未获通过。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公示,2017年12月26日,因赃款未退清,雷政富被裁定不予减刑。
2018年,雷政富因获7次表扬,被执行机关报请减刑9个月。
雷政富入狱期间,共三次提请减刑,两次获得批准,共计减刑19个月。
赵红霞欲改名,并向网民致谢
赵红霞的代理律师
张智勇回忆称,案件一审宣判,赵红霞等三人获缓刑。宣判前两天,赵红霞在看守所给张智勇写了封感谢信。信中赵红霞除了向律师和老公表示感谢外,还向网民表示感谢。
张智勇律师介绍,赵红霞回家后还常与他联系,曾提到为了孩子的未来成长,希望有关部门支持她改名字。赵红霞已经开始了平静的生活,她的家人也都希望公众能早点淡忘这件事情。
张智勇说,在这件事中,赵红霞是弱者,也是受害者。由于在之前曾有记者前往
赵红霞家中围堵,在离开看守所时,律师特别注意协助赵红霞保护隐私。赵红霞离开看守所时,没有被记者围堵。
由于判决已经生效,按照法律规定,2013年至2015年为考察期,如果在这两年内赵红霞无违法犯罪行为,两年刑期就可以不用服。在缓刑期内,赵红霞将在辖区公安、司法等部门备案,定期汇报其行动等情况。
张智勇说,该
律师事务所在此期限内会继续关注赵红霞,在需要时,会向她提供法律帮助。
对于赵红霞最终获缓刑这一判决,张智勇表示,他对这个判决非常满意,已经达到了预想的辩护目标。张智勇说,在代理
赵红霞案件的过程中,他和自己的律师团队做了充分的研究,在开庭审理期间,他也没有为赵红霞做无罪辩护,而是做了
敲诈勒索罪证据不足的辩护。
张智勇表示,从他所了解的警方及检方查明的事实来看,赵红霞对于
肖烨利用不雅视频敲诈有关官员并不知情,但她曾清楚肖烨要利用不雅视频,向这些官员推销运动服。此外,赵红霞利用秘密拍摄设备,在官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将性爱视频拍下,仅就这个事实来看,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张智勇在辩护中已向
赵红霞讲明,她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在审理中,应当充分认罪,做积极的忏悔。赵红霞对此予以认同,在庭审中积极主动供述了其行为,并有相关的悔罪表现。这应该也有利于赵红霞最终获缓刑。
雷政富刑满释放
2024年1月25日,有自媒体博主发布雷政富与朋友聚餐的图片,1月26日,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证实,
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确已刑满出狱,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刑满释放。
事件争议
赵红霞的受害者身份
根据目前媒体报道的信息来判断,大家对赵红霞在该案的真实角色存有很多怀疑。甚至有人认为她是一个受害者,其行为不可能构成
敲诈勒索罪。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岳成律师事务所的
岳运生律师。
律师说,如果事实确如媒体报道的那样,那么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起诉
赵红霞肯定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赵红霞只是处于帮助肖烨公司脱困的目的,去讨好雷政富并与其发生关系,期间也没有威胁对方。这顶多就是大家常说的性贿赂,目前从法律上无法追究其责任。
但岳运生律师告诉记者,根据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判断,检察机关在这样一个全民关注的案子上,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的错误。他认为,媒体在报道上可能有失偏颇,真实的情况可能并不像现在报道的这样简单。据媒体报道,赵红霞在进入
肖烨公司之前,就被其下药强奸。
爆料人与媒体之争
朱瑞峰现年47岁,以揭露官员贪腐案件成名,成为公众人物。尤其是2012年11月,由其爆出的雷政富不雅视频一下引爆社会舆论。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后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有关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雷政富本人,同月雷政富即被免职,2013年雷政富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朱瑞峰表示,雷政富被双规,他也创下了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厅级官员的新纪录。但雷政富的亲友、部下和被免职的20多名官员及利益集团则指使网络水军在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天涯社区》网站上,编造虚假信息,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并泄露其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及家庭住址、电话号码。
另外,朱瑞峰诉称,有网友向
百度文库上传了烟台日报社主办的《
烟台晚报》2013年2月4日电子报版面,该版面刊载了题为《老纪恼了:请朱瑞峰“交代问题”》的文章,文章用大标题“网友称朱瑞峰借网站敲诈不菲的封口费”以吸引读者眼球,多处用语侵犯其名誉权。
朱瑞峰认为,《烟台晚报》胡乱收集网络上的爆料,不调查采访当事人,而轻易采信所谓“网友”的信息就予以刊登、转载。朱瑞峰称其属于公众人物,被告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烟台日报社停止侵权,删除相应电子报版面、公开赔礼道歉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等。
庭审中,烟台日报社辩称本案已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判决驳回朱瑞峰的诉求。海淀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落款为“本报综合”的文章写到有网友质疑朱瑞峰是一个靠骗婚留京、信口开河的欺世盗名之徒,文章罗列了朱瑞峰的种种“劣迹”与可疑之处。如朱瑞峰以欺骗手段再婚获得北京户口、借人民监督网敲诈不菲封口费等内容。
相关事件
许社卿报复肖烨
许社卿对肖烨未兑现承诺感到愤怒,决定公布他手中的雷政富不雅视频以报复肖烨。
从2007年到2009年期间,许社卿在肖烨手下工作,但感觉自己受到的待遇不公平。怀着对肖烨的不满,许社卿打算通过曝光一个密切相关官员雷政富的不雅视频来报复肖烨。通过他的老乡王群江,许社卿得以联系到记者朱瑞峰,并安排了一次会面。在北京的一家餐厅中初见后,两人转移到一个咖啡馆,在那里许社卿成功地将视频传递给了朱瑞峰。2012年11月20日,雷政富的视频在网上曝光,造成了公众轰动。为了掩盖自己的行为,许社卿随即销毁了所有相关证据。与此同时,朱瑞峰声称他还掌握着其他
重庆市高级官员的类似视频,选择先曝光雷政富是基于其容易被认出的特征。在后续警方调查中,许社卿供认了自己的作为,包括他如何秘密地从肖烨的电脑上拷贝这些视频,并参与了针对其他官员的捉奸活动。曝光事件发生后,涉及的个人开始接受警方的审查。
对涉案违纪公职人员的处理
2013年1月,中共重庆市委和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免去涉不雅视频案的10名官员、国企高管职务。
彭智勇被免去九龙坡区委书记职务;
范明文被免去璧山县委书记职务;韩树明被免去长寿区委副书记、区长职务;艾东被免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
罗登友被免去重庆市交通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职务;
谢华骏被免去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
周天云被免去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
何玉柏被免去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同时,
罗广被免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粟志光被免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以上免职事项,按法定程序办理。
2013年5月7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称,重庆市纪委对涉及不雅视频的雷政富等21名违纪党员干部作出处理,包括党政干部15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6名。其中,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于同年1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