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
日常概念
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由空军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市、北京、兰州市济南市、南京、广州市成都市7个招飞选拔中心。其中南京选拔中心主要负责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福建省江西省六省(市)招飞工作。
招飞起源
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招飞选拔中心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4万余名。
招飞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或者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
高中生招飞基本条件
政治要求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符合国家和军队招飞政治条件。
身体要求
身高在165-185cm之间,录取时未满18周岁的,身高可放宽至164cm,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1.0(轰炸、运输、直升机飞行学员不低于0.8),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文化要求
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
其他要求
形象气质好,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选拔流程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和“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
参考资料
上军校,当飞行员!一文读懂空军招飞那些事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2024-04-04
目录
概述
招飞起源
招飞对象
高中生招飞基本条件
政治要求
身体要求
文化要求
其他要求
选拔流程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