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政府组成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湖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是省委工作机构,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2023年4月13日,湖南省教育厅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续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三)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国家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统筹指导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各类高等教育办学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省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省内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工作、学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与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湘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四)组织、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省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
(十七)协助省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干部思想教育及有关培训工作。
(十八)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
政策法规处
人事处
财务建设处
发展规划处
高等教育处
科技处
学生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国际交流处(湖南省教育厅港澳台交流办公室)
基础教育处
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民族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教育督导处(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机关党委
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办公室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统战部、思想政治工作处、教材处)
省委教育工委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处)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直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
湖南省电化教育馆
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湖南省高等学校干部培训中心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信息公开指南
教育厅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本机关实际,特编制《湖南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湖南教育政务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湖南教育政务网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上公开。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杂志、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请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提出申请,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提供。
1、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412室
邮政编码:410016
办公时间:夏秋季:8:00—12:00   15:00—18:00
          冬春季: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出申请
向本级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通过信函和FAX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执行省财政和发改等部门机关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现任领导
夏智伦: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省委教育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玉清: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副组长(兼),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
王仁祥:省教育厅副厅长
曾市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郭建国: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
刘静: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兰勇: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余伟良: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左清:一级巡视员
柴世钦:二级巡视员
曾四清:二级巡视员
喻志松:二级巡视员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4.03;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
夏智伦.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湖南省教育厅机构职能.湖南省教育厅.2021-11-12
内设机构.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直属机构.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湖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王玉清.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王仁祥.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曾市南.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郭建国.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刘静.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兰勇.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余伟良.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左清.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柴世钦.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1-22
曾四清.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3-01
喻志松.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03-01
我省获批教育融媒体建设试点.教育通-今日头条.2024-01-2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信息公开指南
现任领导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