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巡抚
正统元年开始设置的官职
大同巡抚,全称巡抚大同地方赞理军务,是明朝设置的地方官职,主要负责军事防御和地方行政管理。
历史沿革
永乐
六年,
朱棣
命
都御史
出镇大同府协助代王,旋罢。
正统
元年,始与宣府共设
巡抚
(后升宣大总督),至
景泰
三年,
大同市
始专设,后复兼理。至
成化
十年,复专设,加赞理军务。
管辖范围
节制阳和兵备道、左卫兵备道、冀北分巡道、冀北分守道等四道;辖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
大同府之应、朔、
浑源县
三州,大同、
怀仁市
、
山阴县
、
朔州市
、
广灵县
、
灵丘县
六县,陕西行都司之大同左卫等十四卫、山阴第三所城堡,顺义诸部贡市。
历任巡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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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管辖范围
历任巡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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