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算内资金是指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渠道,由国家统一规划和分配的基本建设拨款和更新改造拨款。此外,还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拨款中用于基本建设的部分,以及将基本建设拨款改为贷款的资金。
国内贷款指的是企业在报告期间内,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贷的各类国内借款。这些借款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自有资金及吸收存款所发放的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如煤代油贷款、劳改煤矿专项贷款、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以及周转贷款等。
利用外资是指在报告期间内,接收到来自境外的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这类资金可以是统借统还的国外贷款,也可以是自借自还的国外贷款。同时,还包括中外合资项目的外方资本投入,以及通过
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其中,国家统借统还的外资是由中国政府代表签署贷款协议,并承担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