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士毅
贾士毅
贾士毅(1887—1965)字果伯,号荆斋。江苏宜兴人,著名民国财政史学者,堪称大家。民国一年(1932年)一月至三月,任国民政府财政部常务次长。当时整顿税收、革新税制、财政法规之研订均出自他的手笔。
生平简介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入上海法政讲习所。1911年,贾士毅从明治大学法政科毕业,获政学士,同年回国被授法科举人,末代“洋翰林”,这也是张之洞的发明。
民国成立后进入北洋政府财政部,任库藏司司长、会计司司长,民国九年(1920年)至十六年(1927年),任镇江关监督;1921年,他又作为专门委员出席了华盛顿会议
十六年(1927年)至廿一年(1932年),任国民政府财政部赋税司司长,十七年六月,参加全国经济会议,任税务股委员;廿一年,任财政部常务次长,后任立法委员,并曾任交通银行商股监察人。
在贾士毅担任江苏省财政视察员时,他就开始进行调查和资料搜集,继续晚清的财政研究。当年他编著了《江苏财政调查报告册》(2册),这是民国初年一份很重要的财政调查报告。当时,贾士毅还耐心地搜罗史料,几年后写成《民国财政史》,厚达1800多页。张元济看到手稿后大为佩服。
从1927年起,贾士毅任上海银行公会书记长,同时兼任中央大学和中央政治学校经济系教授。在以后的几年里,他陆续出版了《关税与国权》、《关税与国权补遗》和《国债与金融》等专著,对当时中国的财政、税收、外债和关税等问题做了全面描述。
由于他掌握的资料最多,所以充分了解当时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情况。在1934年国民政府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上,议定了五项《划分省县收支原则》。1935年,当时的立法院又通过和公布了《财政收支系统法》,确定了财政收支系统分为中央、省(市)和县(市)三级,县市财政由此成为独立收支系统。
从1932到1934年,商务印书馆陆续出齐《民国续财政史》(共有七册),共3100多页,规模远胜过原书,堪称巨著。不过,在1934年之后,国民政府的财政制度继续在变化。1942年,国民政府在第三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对已经建立起来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了改动,将全国财政划分为国家财政与县自治财政两大系统,省级财政并入了国家财政,三级分税制改成了两级分税制。
作为富有经验、又有学识的财政专家,贾士毅一直在当时中国经济系统中扮演重要角色,并灵活地周旋于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和大学等多个领域。(以上部分语段引自梁捷)
廿二年(1933年)至廿七年(1938年),担任湖北省财政厅厅长,整理湖北省财政;二年(1943年),任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卅四年(1945年)任湘鄂财政金融特派员。后去台湾省参与筹设逢甲学院(今台湾逢甲大学),并担任董事。
著作
贾士毅为重要的民国财政史家,著作《民国财政史》、《民国财政经济问题今昔观》、《国税与国权》、《国债与银行》等为民国财政史的重要著作,保留了大量的统计数据。是民国财政经济权威人士。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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