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新影片公司是1923年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的电影制作公司,由
黎民伟、黎海山和
黎北海共同筹组。公司最初以拍摄新闻片为主,后扩展至制作
剧情等多种类型的电影。1926年,公司迁至
上海市,并开展了包括代理拍片、冲洗、染色和放映等业务。民新影片公司在中国电影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其创始人黎民伟被认为是中国纪录电影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
民新影片公司的前身为1921年由黎民伟、黎海山和黎北海筹组的民新制造影画片有限公司。1923年,公司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并由黎海山担任经理,
黎民伟担任副经理。1924年,黎民伟带摄影机到北京,为
梅兰芳拍摄
京剧舞蹈片断,并在
广州市为当时的广东革命政府拍摄了一批反映
孙中山革命活动的新闻纪录片。1926年,公司因香港经济波动迁至
上海市,并在那里建立了厂地。公司在上海期间,除了电影制作外,还提供了一系列与电影制作相关的服务,并成立了民新影戏专门学校以培养电影人才。由于财政问题和与其他电影公司的竞争,民新影片公司在20年代末期面临困境,并最终在1930年代被
联华影业公司吸收。1936年,
黎民伟重新成立了新的民新影片公司。
民新影片公司摄制的古装片《西厢记》,1928年夏在法国巴黎上映,成为最早在西方国家上映的中国影片。民新公司初期的制作态度比较严肃,但因编导的思想认识不一,拍摄的影片瑕瑜互见。其中既有
欧阳予倩创作的同情劳动人民、暴露黑暗社会的《玉洁冰清》(1926)、《
三年以后》(1926)和《
天涯歌女》(1927),也有
侯曜编导的逃避现实、流露某些颓废情绪的《和平之神》(1926)、《海角诗人》(1927)等。1927年后,民新也拍摄了一些古装片、武侠片和宣扬封建迷信的影片。至1929年,先后拍摄了20多部影片。这年,
李应生退出,民新与
罗明佑的
华北电影有限公司合作拍片,不久并入
联华影业公司。
民新影片公司在中国电影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其创始人
黎民伟被认为是中国纪录电影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公司在早期电影制作领域的探索和实践,对后来的中国电影产业发展产生了影响。民新影片公司主张“宗旨务求其纯正,出品务必求其优美”,体现了公司对电影艺术的追求和贡献。黎民伟作为中国新闻纪录片的开拓者之一,曾拍摄记录
孙中山、
廖仲恺、李大钊、周恩来等历史人物的珍贵镜头,为中国纪录电影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