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嘉(424~453)中奉诏更铸
张衡旧仪,其后又创制小浑天仪。445年
何承天为“
新律”立议前,钱乐之据
京房六十律推演出了“三百六十律”,把三分损益法的律制推到了极端。这是
魏晋南北朝间沿着各种不同路线进行律制探索的尝试之一。在律学史上有了这种极端的尝试,才有化繁为简的、复归于十二律的
唐朝祖孝孙、
张文收十二钟八十四调旋宫法。
钱乐之的方法是从京房第六十律“南事”,用原法继续再生三百律,至“安运”而止。有关各律律名及其详细材料均见《隋书?律历志》钱乐之以后,
南梁博士
沈重进行了同样尝试而方法略有差异。亦见《隋书?律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