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孝孙,中国隋唐间乐律学家。河北范阳祖氏家族律历算数学的传人之一。隋初
开皇(581~600)年间任协律郎,参定雅乐,曾奉命向陈山阳
太守毛爽学习“
京房律法”,亦曾建言用“三百六十律”,未被采纳。入唐后,历任著作郎、吏部郎、
太常少卿等职。
武德九年(626)
李渊“诏太常少卿祖孝孙,协律郎窦等定乐”,至
贞观二年(628)乐成。按
隋朝宫廷中钟乐的十二律,“其五钟设而不击,谓之哑钟”。经祖氏家学的律学理论与
张文收的“耳决之明”相结合,才在实践中真正解决了调律和十二律旋宫的问题,自此成为唐以后历代乐律志中的千古美谈。
祖孝孙,唐乐律学家。范阳(今
涿州市)人。隋开皇年间任协律郎,参定雅乐,曾奉命向陈山阳
太守毛爽学习“京房律法”。入唐,历任著作郎,吏部郎、
太常少卿等。
武德九年(626年),受诏与协律郎窦进等定乐。其律学著述多亡佚,部分篇章收在《音乐志》、《礼乐志》中。
太常少卿祖孝孙奉命教授宫人音乐,不称
李世民心意,受到责怪。
王珪与
温彦博谏道:“孝孙乃是高雅之士,您让他去教宫女,进而又责怪于他,臣认为与礼不和。”唐太宗大怒:“朕将你们视为心腹,你们就应竭忠对我,现在却附顺臣下欺罔君上,难道是为祖孝孙说情吗?”温彦博急忙谢罪。王仍道:“陛下以忠直责怪我,难道我现在说的话含有私心吗!这是陛下有负于我,并不是我有负于陛下!”太宗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