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继圣律师1952 年
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研究生毕业,专业领域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助教、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还曾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一届副会长、第二、三届会长,
国际律师协会理事;曾任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副主任。曾担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总公司、海洋石油总公司、长城工业公司、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中银香港、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以及纺织工业部、水利部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从1949年9月起在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0年9月起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就读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助教、
外交学院讲师;1975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际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1985年2月起,历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主任;1989年2月至1993年,任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曾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提供法律服务的单位主要有:纺织工业部、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中国五金矿产总公司、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煤炭总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等。
任继圣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工作经验。参与过许多国家重大项目(如资源开采、
卫星发射、反应堆建造等)和各种重大涉外项目的谈判,办理过大量的国内外重大疑难案件,在律师界具有巨大影响,是我国最著名律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