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史墨
蔡史墨
蔡史墨是春秋晋国大夫,中原地区春秋末期思想家。姓蔡,名墨,又叫蔡史墨、史黯。生卒年不可考。官为晋太史,故称史墨。长于天文星象、五行术数与占长于天文,熟悉各诸侯国内政。其认为“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以及“物生有两”的辩证法。《左传》一书也有其记载。
经典语录
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荀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姓赵孟頫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来源:《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说明了先秦的治理方法实际上是采用贵族议政来治理进行一事一议,社会秩序的约束采用的是习俗道德等约定俗成的东西,而不是采用成文法。旧时采用议政治理时,必然会用“善言”来议政。现在推行法令的同时,还默许原有的具有法律作的习俗标准的存在,最终只会造成以“善言害法”。
至于道德层面上,商鞅对此并不反对。而且在很多方面是积极奉行的,如“立木为信”。就如现在道德上可以讲诚信,但是不能拿诚信作为维持社会运行的保证,最终做事还是要签合同的。
蔡姓起源
1、出自姞姓,乃黄帝之后。据《越南语。晋语四》所载,"黄帝二十五宗,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任、荀、、僖、、、依是也。"又据《潜夫论。志氏姓》所载,"偪姞封于燕┄┄姞氏之别有阚、严、蔡、光、鲁、雍、断、须密氏。"古时燕地大致在今河北省北部。
2、出自姬姓,为周文王的后裔。周灭商后,封文王第5子叔度于蔡,让他与管叔霍叔处一起监管殷得遗民,称为"三监"。姬发死后,姬诵年纪太小,周公旦(武王的弟弟,又称周公)因此临朝摄政。管叔、蔡叔度、霍叔等都很嫉妒周公摄政,便联合武庚反叛,周公讨伐武庚,事后处死管叔,并将蔡叔放逐。后成王改封蔡叔度的儿子胡于蔡,称蔡仲春秋时,因受楚的逼迫,多次迁移。蔡平侯时迁新蔡县(今属河南省),称上蔡县;昭侯迁州来(今安徽凤台),称为蔡国。蔡国传23代,历24君,立国600多年,公元前447年被楚国攻灭,子孙散居楚(今属湖北)、秦(今属陕西省)、晋(今属山西省)、齐(今属山东省)等各国,以国为姓氏,称蔡氏。
历史事件
姬匄十年(前510),鲁昭公季平子赶出鲁国,在流亡中死于乾侯。晋国赵鞅就此事问史墨:“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史墨回答说:“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天生季氏,以贰鲁侯,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主所知也。”史墨从具体事物中看到了“物生有两”的矛盾,分析了鲁君与季氏君臣关系发生变化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得出“社稷无常奉,君臣常位,自古以然”的结论,含有朴素辩证法思想。
史墨依据古代传说,提倡设置“五行之官”,即木正、火正、望正、水正、土正。他认为,五行之物都有其官,“官宿其业,其物乃至”,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财用。此外,史墨还常用筮占与星占之术,推究人事的变化,曾提出“火胜望”、“水胜火”之类的预言,开了“五行相胜”说的先河。
蔡墨引用《周易风水》中的“大壮”的卦象:“震”在上,“乾”在下的所谓“雷乘乾”,即用“雷”与“乾”两种对立交感关系,来概括自然界和社会中对立面的转化现象,并认为它是“天之道也”。这对《易经》中属于占筮迷信的卦象,作了哲学意义的理解。
《春秋》晋史蔡墨有言: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事孔甲,范氏其后也。
【东坡易传】
卦见群龙:明六爻皆然也。蔡墨云①:其《》曰:潜龙勿用②。其《同人》曰:见龙在田③。其《大有》曰:龙飞在天④。其《夬》曰:亢龙有悔⑤。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⑥。古之论卦者,以不变;论爻者,以变⑦。《姤》者,初九之变也;《同人》者,九二之变也;《大有》者,九五之变也;《夬》者,上九之变也;各执其一⑧。而坤则六爻皆变。吾是以知用九之通六爻也⑨,用六亦然⑩。
①蔡墨:也叫史墨,春秋晋国太史姓,姓蔡名墨,又叫蔡史墨、史黯。《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载,蔡墨认为鲁昭公被其臣子季平子驱逐出国,是自然之举:“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蔡氏还认为,万物“各有妃耦(配偶)”、“皆有二也”。在此之前,很少有人引用蔡氏学说,东坡引用蔡墨之论,说明他认同蔡墨的观点,同时也印证了苏氏博采众学的“杂学”的特点。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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