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与司法关系研究》是
高一飞于2010年4月1日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内容包括法官个人与媒体关系的国际准则、中国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的现状以及检察机关与媒体关系的国际规则。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ISBN:9787811399516 出版时间:2010-04-01版 次:1页 数:340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 \u003e 法律 \u003e 司法制度
《媒体与司法关系研究》对媒体与司法关系纷繁复杂的国际准则与域外立法进行了系统梳理,揭示出抽象法理之后的具体规则。首次提出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存在三种模式,而我国应当选择“放任主义模式”;系统论述了法院、法官个人、检察(警察)机关、律师等参与诉讼的主体分别应当确立的“与媒体关系规则”。
高一飞,男,1965年生,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执业律师。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任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2004年1 2月至2005年12月在美国
丹佛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
现已出版学术专著及随笔评论集《
有组织犯罪问题专论》、《
刑事简易程序研究》、《刑事法的中国特色右研究》、《程序超越体制》、《守护我们的权利》、《检察改革措施研究》、《良法之治》共7部。主编、参编著作、教材18部。在国内外发表论文150多篇。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三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各一项。
诉讼法制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之一,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我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已经证明,诉讼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直接决定着实体法律的实际效力:没有相应的诉讼制度作为依托,实体权利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没有完善的诉讼制度予以保障,实体法律将无法如其所愿地实现其追求的立法目的。更为重要的是,诉讼法制的完善程度如何,还直接反映和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进步、文明、民主和法治的程度,是区分进步与落后、民主与专制、法治与人治、文明与野蛮的标志。在现代法治国家,诉讼制度作为法治的一个重要环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
威廉·道格拉斯曾谈道:“权利法案的大多数规定都是程序性条款,这一事实绝不是无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①
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完善我国司法体制,提出了新的纲领和目标。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发展则培育了公众的权利观念,并由此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大背景下,通过增设新的诉讼制度以充实公民实体权利的实现途径,通过完善现行诉讼制度以保障实体法律的公正实施,从而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步伐,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
诉讼制度的构建,与人们对诉讼原理的认识和把握有着密切的关系。诉讼原理是人类在长期的诉讼实践中,在大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对有关诉讼活动的规律性认识。诉讼原理在诉讼制度的构建及运作中发挥着高屋建瓴的作用。只有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诉讼原理,才能构建较为完善的诉讼制度,才能推动诉讼活动向良性运作的状态发展。我国在改革与完善诉讼法律制度时,对于人类经过长期理论与实践探索获得的原理性认识,不能不予以重视,也不能不认真加以借鉴、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