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银行
民国十四年张宗昌成立的银行
山东省省银行为中华民国山东的地方银行,成立于民国十四年九月,民国十七年停业。
直奉战争(1924年)奉系军阀大胜后,1925年5月张宗昌北洋政府任命为山东省军务督办兼山东省省长,主政山东。其为统治山东,筹措军饷,搜刮民脂民膏,遂以鲁省向无官立银行,以致金融停滞,百业亦遂无进步,不得不急筹调剂之策为由,决计建立山东省银行。
历史经历
张宗昌指派第一军总参议蒋邦彦、山东银行公会会长马官和(马惠阶)等人负责筹备。以山东省银行名义,由财政厅拨开办费1万元经费,于1925年9月5日,在济南商埠经二路(今经二路)企业银行旧址开业,为全省最大银行。山东省银行额定资本1000万元,实收250万元,悉为官款。总行设总管理处,由蒋邦彦任总办兼总经理,常运衡为会办兼副总经理,马官和为会办专管行内保证金及对外交际事宜。内设秘书室、总务部(下分文书、编译、庶务3课)、稽核部(下分审核、司帐2课)、仓库部(下分帐务、收支2课)、发行部(下分钞券、准备2课)。章程规定,省银行代理省金库,经理公款,代办省公债募集偿还事宜,并发行纸币。
分子机构
分支机构主要是为推行地方纸币和军用票而设。先后在青岛市(1926年8月27日)、济南市烟台市(1927年7月)、天津市北京市(1927年8月)、上海市南京市徐州市大连市、汉口、保定市等地设立分行,在潍县石家庄市设代理店。
张宗昌拥有庞大的军队,又穷兵武,所需军费浩繁。中国建设银行短短两个月内,山东省银行钞票即发行三百余万元。因发行过滥,一再贬值,人民深受其害。
直鲁联军为抵抗国民革命军北上,军费开支巨大。山东省银行因此滥发纸币及军用票达数千万元,却无以兑现,导致信用不存。
1928年4月,张宗昌败退,山东省银行在济机构即告终止。青岛分行于同年6月16日停业,烟台分行于1929年3月撤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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