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右昌(1885年—1970年),字馨,号溇江子,
湖南省临澧县人,是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学教育者。他早年在湖南时务学堂学习,并赴
日本留学,曾在
早稻田大学学习西方法律。晚年,他被聘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并在北京逝世。
黄右昌出生于一个有学问的家庭,祖父
黄道让是
清代咸丰年间的
进士。1904年,黄右昌因学业成绩突出,被选派至日本留学。在日本期间,他先后就读于岩仑铁道学校和
法政大学。23岁回国后,黄右昌参加了留学生
戊申部试并取得优异成绩。
1917年,他成为北京大学法科本科教授,并在1918年担任法科学长。在北京大学任职期间,他还曾两度担任法律系主任。除此之外,黄右昌还在
清华大学、法政大学、
朝阳大学、中国大学、民国大学和天津法商学院等多所高等教育机构担任教授。
1930年起,黄右昌在
南京国民政府担任立法委员等职务。1948年,他被任命为司法院大法官。同年,黄右昌回到
湖南省,任
湖南大学法律系教授。1949年8月,他参与签署了湖南和平起义的通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右昌被周恩来总理聘请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1970年,黄右昌在北京病逝,享年86岁。他的骨灰最终与夫人一同迁至
石门县,与祖父
黄道让合葬。
右昌先生7岁丧母,20岁丧父,这使他的心灵受到很大的创伤。,充分表现了他的这种思绪。诗人生活在国难当头的时候,写下《东渡舟中感情四首》《戊申雪国感怀》《开岁三日闻榆关失守》《初夏闷极感怀》等,充满了忧国忧民和对日本帝国主义者侵略罪行的深仇大恨。他的代表作《梅花十首》一出世,便震惊金陵古城,得和诗224首,遂刊有《梅花唱和集》。不久,
国民政府将梅花加冕为
国花。
新中国建立后,他继任
湖南大学教授,后应国务院周恩来总理之聘,任中国文史研究馆馆员,1970年病逝于
北京市,终年8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