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是由
陕西省文化厅主办,
陕西人民出版社主管、主办的文化专业性报纸,每周五出版,共16版,面向全国发行。该报提供文化艺术行业综合资讯,涵盖了艺术、文化、传媒、出版、电影、戏剧等领域的新闻和评论。
《文化艺术报》本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
社会主义服务”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大力宣传中共的文艺政策,为普及和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多次受到中共中央和中共陕西省委领导同志的赞扬。
《文化艺术报》还发挥其特长,为颂扬祖国壮美山河、文物古迹,不定期出版文化旅游专号,如“
华山”、“
乾陵”、“
法门寺”、“
兵马俑”、“楼观台”、“
茂陵”、“
嘉峪关市”等10多种专号。为全面介绍文艺活动盛况和艺术名家以及各行各业文化活动,还出刊过“
中国艺术节西北荟萃”、“首届全国霹雳舞大赛”、“
西影股份有限公司”、“
费翔”、“
奚秀兰”、“
金堆镇工人书画”、“
九成宫遗址书法大赛”、“农民企业家”等各类型专号专版近30种。为了沟通报纸同读者的关系,编辑部于1988年至1989年还先后主办了“太白杯全国书画大奖赛”、“华青杯全国小小说报告文学大奖赛”。
其前身是
陕西省文化局办的《陕西文化报》,1958年1月1日创刊,于1988年1月16日更名为《文化艺术报》,4开4版周报,全国政协副主席方毅为报纸题写了报头。
《文化艺术报》是主编和总编负责制。1958年《陕西文化报》初创时,谷岗任主编;1985年至1989年,张户惠、
孙豹隐先后任主编、总编,舒明义任副总编。
报社为县级单位,设有编辑部、发行部、公关广告部。正式在编人员8人,聘用3人。邮局发行量稳定增长。1989年在全国报刊发行普遍下跌情况中,报纸递增了40%。《文化艺术报》的足迹已遍及全国30个省区,并发行到
苏联、
日本、
新加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等8个国家和地区,总发行量平均6.4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