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泮(1450年—1516年),字元化,号石壁,浙江台州府
天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进士出身。
成化二十年(1484年)登甲辰科进士,授工科给事中。弘治年间,升刑科都给事中,并救副使
杨茂元等人。弘治九年(1496年)因
朱楩朱膺鉟弹劾武冈州
知州刘逊,被牵连下狱。弘治十一年(1498年)升
福建省右参政,改
河南省右布政使,后迁
广西壮族自治区左布政使,致仕回乡。庞泮的遗著有《庞石壁谏垣稿》《薇垣稿》《归田稿》《名臣论略》等。
成化二十(1484)年考中进士,年三十五岁,被授工科给事中之职。
朱祐樘朱樘当皇帝的时候,皇帝想选一个善击铜鼓者,庞泮认为,这纯粹是为了玩乐的事,于国计民生无关,就上表坚决反对。以后,升任刑科都给事中。副使
杨茂元被皇帝逮捕,庞泮就率同列上表,据理力争,使杨茂元只受到了较轻的处罚。弘治九年(1496)四月,驻藩于武冈的
朱楩上表弹劾武冈
知州刘逊,皇帝不问青红皂白就下令
锦衣卫去逮捕。庞泮率同官吕献上表反对:“锦衣卫是天子的护卫,不是谋反重案或妖言重情,一般都不宜派遣。刘逊所犯的错误很小,而岷王所提及要佐证的人却有百人,这样兴师动众,对社会影响极其不好。还是希望
皇帝按正常的司法途径来处理,让相关职能部门去调查核实了再按规定处理。”疏章一上,皇帝大怒,下令将庞泮等四十二人及
御史刘绅等二十人统统逮捕下诏狱。一时间,相关监察部门因坐牢的人太多而无法办公了。御史
张淳传刚刚出差回到京城,听到这个消息,认为庞泮他们做得对,而自己作为御史却没有参与纠错行动,深以为耻,就上疏支持庞泮,劝谏皇帝。
考功郎中储雚上书皇帝,赞同庞泮意见。吏部尚书
屠滽也认为庞泮有理,就率领六部九卿共同上表相救。在满朝文武的一片反对声中,皇帝只好将庞泮他们全部从诏狱释放,但所有人都罚扣工资奖金三个月。
宦官
何鼎以直言下狱,杨鹏、
戴礼因此有机会成为宦官的司礼监。庞泮等向皇帝进言:“何鼎这人狂介正直,对他该当宽容。杨鹏等人在以前就犯过错误,在让他们执掌司礼监参与机密,恐怕以后为害不小。”刚好这时
御史黄山、
张泰等也向皇帝说了同样的话。皇帝大怒,诘问:你们大臣怎么知道内宫的事?你们是不是串通一气?责令双方对质,对庞泮等罚扣工资奖金半年。以后,在威宁伯
王越图谋起用当官,宦官
蒋琮、
李广的定罪,外戚周、
张鹤龄纵家奴杀人等朝廷重大事件中,庞泮都敢冒死逆龙鳞,带头直谏,争是非曲直,不畏权贵,言人所不敢言,因此直声动天下。因为庞泮的存在,京城的中贵外戚有所畏忌,横行霸道的行径有所收敛。同时也得罪了很多人,在升迁上,屡屡受阻。庞泮亦不以为意,处之淡然。
弘治十一年(1498)年,庞泮被任命为
福建省右参政。宦官仗势侵夺宋代儒士
黄干(福州人)的故宅为寺院,庞泮介入处理,改为书院,并作为祭祀黄干的礼堂。十五年(1502)为
河南省右布政使。皇帝派宦官到
洛阳市取
牡丹,他认为这是扰民之举,极力上疏,请求取消此事。
弘治十七年(1504)转
广西壮族自治区左布政使,后因病告退还乡。于
正德十一年(1516)病卒,终年六十七岁。庞泮去世后,天台百姓为了纪念他,在城关桥上街建有牌坊,上书“直声动天下”。
(清)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卷180):庞泮,字元化,天台人。
成化二十年
进士。授工科给事中。弘治中,中旨取善击
铜鼓者,泮疏谏。屡迁刑科都给事中。副使
杨茂元被逮,泮率同列救之,茂元得薄谴。九年四月,帝以岷王劾武冈
知州刘逊,命逮之。泮率同官
吕献等言:「锦衣天子视军,非不轨及妖言重情不可轻遣。逊所坐微,而王奏牵左证百人,势难尽逮。宜敕抚、按官体勘。」疏入,旨,下泮等四十二人及
御史刘绅等二十人诏狱。六科署空,吏部尚书
屠滽请令
中书代收
巡抚封事。御史
张淳传奉使还,耻独不与,抗疏论之。
考功郎中储雚亦谏,等复率九卿救之。帝乃释泮等,皆停俸三月。中官
何鼎以直言下狱,杨鹏、
戴礼缘入司礼监。泮等言:「鼎狂直宜容。鹏等得罪先朝,俾参机密,害非小。」会御史
黄山市、
张泰等亦以为言。帝怒,诘外廷何由知内廷事,令对状,停泮等俸半岁。
王越王越谋起用,中官
蒋琮、
李广有罪,外戚周彧、
张鹤龄纵家奴杀人,泮皆极论,直声甚著。十一年
福建省右参政。中官夺
宋儒黄干宅为僧庵,泮改为书院以祀干。迁
河南省右布政使。中旨取
洛阳牡丹,疏请罢之。转
广西壮族自治区左布政使,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