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宋良忱接任庄河中学校长。 1936年,宋良忱加入安东抗日救国会,并组成了抗日救国会庄河分会,担任会长职务。 1937年3月13日,宋良忱在奉天浑河岸边被日本宪兵杀害,时年54岁。
宋良忱(1883~1937)字伯权,原名作模。出生于庄河大孤山(今
庄河市境内)。曾就读于
沈阳市两级师范学校,毕业后考入金陵
师范大学。
1912年,宋良忱读了
蔡元培在《
民主报》发表的《对新教育之意见》一文,激起满腔热情。1913年毅然回到家乡,矢志兴办教育事业。
1914年,宋良忱接任庄河中学校长。到任后励精图治,多方筹集办学经费,广揽师资人才,不断改革教学设施。他始终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尤其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每逢暑假,他都亲自到
北平市(
北京市)、
上海市等地不惜以重金选聘学识渊博的教师。他为学校立下“尽责务”三字校训,勉励学生克服寒窗之苦,完成学业,树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思想。对学生的品德纪律教育要求极其严格,经常教育学生懂礼貌、守规矩、不浮华、重实学,嫖、赌、烟、酒、早婚、拉帮结派等均属禁戒,犯者退学,决不宽贷。他追求救国真理,思想倾向于革命。1929年,他毅然将活动于校内的国家主义派学生开除校籍,而对校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时称C·Y)组织,则加以保护和支持。
宋良忱重视培养学生的组织工作能力与社会活动能力,开展有益的校外活动。规定学校图书馆馆长由学生推选,任期半年。让学生办平民夜校,举行演讲会、雄辩会等,开阔学生眼界,丰富学生知识。
宋良忱还大力推行较先进的
约翰·赫尔巴特“预备、提示、比较、总括、应用”五段教学方法,推进了
庄河市教育的近代化。在他的教育下,学生们孜孜不倦、刻苦求知,学习成绩优异者甚多,应试中榜或名列榜首者连年不断。他的学生有“蓝大褂队”(穿着土气、成绩优异)之称。
九一八事变后,
日本为了推行奴化教育,伪满洲国文化部编辑一套新教材,发行全东北学校使用。但宋良忱对此种教材迟迟不用,庄河公众对他此举崇敬赞赏,遂给他树一通
汉白玉碑,镌刻“有功教育”四个大字。
1936年,宋良忱加入安东抗日救国会,并组成了抗日救国会庄河分会,担任会长职务。1937年
元旦,日本宪兵以“反满抗日”罪名将他逮捕,对他施以酷刑,2月3日,被押到奉天(沈阳)陆军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