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光熊(1721—1801)字太占,
嘉兴市人,
清朝大臣。
乾隆十二年
举人,考授
中书,充军机章京。累户部郎中。三十二年,从
富察·明瑞赴
云南省,授盐驿道,母忧归,坐失察属吏科派,夺职。服阕,以
员外郎起用,仍官户部,直军机,迁郎中。从尚书福隆安赴金川军,授广西
右江道,署按察使兼盐驿道。历
江西省按察使、
甘肃省布政使。
四十九年,石峰堡回民作乱,筹画战守,储设饷需具备。以前江西
巡抚郝硕迫索属吏事觉,同官多获谴,光熊亦缘坐夺官,留营效力。事平,用
福康安荐,起为安徽按察使。擢湖南巡抚,调
山西省。时议河东盐课改归地丁,光熊疏言:“河东盐行山、陕、
河南省三省,商力积疲,易商加价,俱无所济。若课归地丁,听民贩运,无官课杂费、兵役盘诘、关津留难,较为便宜。山西州县半领引行盐,半食土盐、蒙古盐,仍纳引税。其间或引多而地丁少,或引少而地丁多,徵之三省皆然。请将课额四十八万馀两通计均摊。”允之。
五十七年,上幸五台,各疆吏先后奏陈,自盐课改革后,价顿减落,民便安之。诏嘉光熊调剂得宜,赐花、黄马褂,署
工部侍郎。未几,授
贵州省巡抚,调
云南省。五十九年,署云南
总督。明年,大塘苗
石柳邓叛扰
铜仁市,光熊赴
松桃苗族自治县防御,以思州田坪、镇远四十八溪、思南大坪,密迩楚苗,且扼铜仁后路,分兵屯守。苗匪急攻松桃、正大,不得逞。旋赴铜仁治饷需,偕总督
福康安治军设防,规画称旨,命留贵州巡抚任。
爱新觉罗·颙琰二年,事平,奏请铜仁、正大改建
石城县,以资捍卫,从之。会仲苗又起,偕总督
勒保督率镇将,联合滇、黔、楚、粤诸军剿抚。光熊分檄将吏,解归化厅围,肃清播东、播西两路,降
安顺市、
广顺镇所属苗寨。仲苗平,偕勒保奏上善后四事,请随征武举、武生及乡勇,就近补充弁兵馀丁,给难民栖止、牛具费用,储粮备兵民就食,清釐田亩,靖苗、汉之争。自军兴以来,凡所措置,多邀嘉许。勒保移师入川,善后专任光熊。
三年春,复疏请申禁汉民典买苗田,及重债盘剥,驱役苗佃;禁客民差役居摄苗寨;酌裁把事土舍亭长,定夫徭工价,以利穷苗;酌设苗弁,以资管束:悉报可。五年,诏光熊治理有声,年近八旬,召授
兵部侍郎,寻擢左
都御史。六年,卒,上念前劳,赐祭一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