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嫔(1816年-1897年),尚佳氏,
清朝宣宗的妃嫔之一,无所出。她于
爱新觉罗·颙琰二十一年(1816年)十一月二日出生,
爱新觉罗·旻宁十年(1830年)选秀入宫,初封玲常在,道光二十年(1840年)降尚答应。后来,她被
咸丰、
同治等人尊封为豫嫔。豫嫔享年八十二岁,于
光绪二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1897年)去世。她是
正白旗包衣第五参领第四旗鼓佐领下人,都虞司柏唐阿如庆之女。
豫嫔 尚佳氏 生于嘉庆21年11月2日,卒于光绪23年8月28日。道光十年(1830)时年15岁,为玲常在,二十年六月初二日(1840)时年25岁,降尚答应,三十年正月(1850)时年35岁,文宗晋称为皇考尚常在,咸丰十一年十月(1861)时年46岁,穆宗晋尊为皇祖尚贵人,
同治十三年十一月(1874)时年59岁,再晋尊为豫嫔。
爱新觉罗·颙琰二十一年(1816年)十一月初二日卯时出生。尚志杰家的谱牒显示,豫嫔为内务府总管尚志杰之玄孙女,豫嫔的继曾祖母是
乌雅氏。
乌雅氏为孝恭仁皇后的亲侄孙女。不过,豫嫔的祖父和父亲并非任官之人。
道光十九年十二月初三日,玲常在使女大妞因偷拿白丝线一绺而被责打四十板,右腿和左腿伤破。同月初十日,大妞又偷拿青丝线一绺,面上左右腮复受板责八下,大妞亦因而被赶出宫。
道光二十年五月某日,另一侍女大妞误将玲常在所养之小猫踏毙,她的脸因而被人打了数下。及后,大妞又因摘食院内树上杏儿、餧猫时误将小猫踏伤而被责过数板。同年五月二十八日,因误将洗手瓷盆踢有伤,两手受责二十板,均是玲常在自行责打的。
光绪年间,豫嫔与
端康皇贵妃之间曾在过节、对方生辰时互送些吃食和针线活计。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八月十六日瑾妃和豫嫔还互送的吃食,惟在二十九日,瑾妃便给二十八日故去的豫嫔进了一桌供饭,用银六两。豫嫔享年八十二岁,乃为
完颜珣后宫中活到最后者。同年九月十八日寅时,奉移慕
清东陵,九月二十二日辰时,豫嫔金棺奉安慕东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