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具《
明史》本传。 《明史》士奇本传多采用之。 《序》题壬戌十二月,为
正统七年,乃士奇未卒之前二年也。
士奇名寓,以字行,
泰和县人。
建文中充翰林
编修官。燕王篡位,入内阁典机务,官至华盖殿大学士。谥文贞。事迹具《明史》本传。士奇自降附燕王以后,历事仁宗、
李忱、英宗,以功名终始。是编乃自录其
永乐、
洪熙、
宣德三朝面承诏旨,及奏对之语。盖仿
欧阳修《奏事录》、
司马光《手录》之例。《
明史》士奇本传多采用之。《序》题壬戌十二月,为
正统七年,乃士奇未卒之前二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