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物流能力是物流主体以顾客价值最大化和物流成本最小化为目的,围绕核心企业,从采购原材料到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用户手中的供应链物流活动中顺利完成相应物流服务的能力。该能力包括客观(设备和设施)能力和主观能力。
供应链物流系统往往由多个、多类型甚至多国
物流企业或者节点企业的物流部门构成,因此物流能力比单个物流企业或者单个企业的物流部门的物流能力更为复杂。
供应链管理因企业战略和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需要,其中节点企业需要动态更新,这就使得参与物流运作的物流主体以及物流服务提供者随之发生动态更新,所以
供应链物流系统的物流能力具有动态性。
供应链不仅是连接供应商到客户的物品链,而且是一条价值增值链,物资在供应链上因加工、运输、储存等功能过程而增加其时间价值和空间价值。供应链物流系统正是价值增值的主要载体,其物流能力也表现为价值增值能力的大小。
节点企业可以是这个供应链的成员,同时又可以是另一个供应链的成员,众多的供应链形成了交叉结构。这一现象的存在影响了物流系统的交叉结构,造成了物流系统各物流要素同时为多个供应链服务的局面,给物流能力带来了交叉性。
供应链物流能力包括客观能力和主观能力。客观能力主要体现在物流系统中物流设施、设备以及物流机械等的应用情况与现代化水平。主观能力是指
供应链物流运作主体通过运用各种管理手段,优化配置物流资源,为供应链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物流服务的能力。
1. 物流设施和物流机械的现代化水平
2. 员工队伍的素质
4. 作业流程
5. 管理水平
6. 物流标准化的贯彻情况
1. 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以及行业规定
2. 供应链所在地的物流基础设施条件
供应链物流能力的评价指标包括客观指标和
主观指标。客观指标包括物流成本、送达速度、运输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和点--线能力匹配。主观指标包括可靠性、柔性、信息处理能力和对市场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