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简敬
清朝礼部侍郎
胡简敬(1631年-1695年),字又弓,江苏省淮安府沭阳县人。顺治八年举人,顺治十二年乙未进士。历任庶吉士、国子监司业、吏部侍郎、翰林院侍读学士大学士礼部侍郎康熙十二年,与阳知县张奇抱合力重修《沭阳县志》,历时10个月县志杀青。康熙二十九年因故被革职治罪,发配河南汝阳。胡简敬勤于笔耕,诗文俱佳,著作有《二十一史通论》《太极图说》《朱陆异同赋》《题覆赎疏》《南征纪盛诗》《长白山赋》等6种,另有大量诗词散文。
人物概况
父国祥,清顺治年间举人。简敬承家学,幼年聪颖好学,才思敏捷,勤学不辍,涉猎经史百家,有才名,为人谨厚。顺治八年举人,顺治十二年二甲七十七名进士。胡简敬初选庶吉士,不久升任国子监司业,主管教育。胡简敬深知贵胄子弟浮华不学的习气,极力主张改进对八旗子弟的教育方式,以品学为进身阶梯,深得顺治帝的赏识,不久以政绩卓著升为吏部侍郎旋即又升为翰林院侍读学士,后又升任内阁学士礼部侍郎康熙十二年(1673年),与沭阳知县张奇抱合力重修《沭阳县志》,历时10个月县志杀青。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沭阳县民周廷鉴叩讼降调侍郎胡简敬居乡不法,并及之杰瞻徇状,命傅腊塔按治,得实,简敬及其子弟并治罪,之杰夺官(详见《清史稿。列传六十二》)。胡简敬因故被革职治罪,发配河南汝阳县,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殡葬汝阳。著有《二十一史通论》《太极图说》《朱陆异同赋》《题覆赎疏》《南征纪盛诗》《长白山赋》等6种,另有大量诗词散文。
子皆入籍汝阳,长子安世,举人,官至知县;次子宜世,贡生舞阳县训导。其后有胡嵩林,生于汝阳,十岁而孤,回沭依舅张裕生入学,廪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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