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腊塔仕途早期从笔帖式授内阁中书,后迁侍读,
康熙十九年(1680年)授山东道御史,在御史台有声誉。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出任
陕西省布政使,次年擢升左副
都御史,后迁
工部侍郎。
康熙帝二十七年(1688年),与侍郎多奇赴
云南省审查提督
万正色和总兵
王珍互攻之事,查明后二人皆被论罪,之后他调往吏部并任两江总督。在两江总督任上,傅腊塔大力清除弊政,斥责贪腐,审理案件明慎,弹劾布政使
多弘安、
按察使吴延贵、赣南道钟有德因对吏役婪赃不及时勘察且从轻拟罪、曲意
庇护之事,使他们被罢官。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皇上南巡,他会同
河道总督勘察仪真河闸,提出疏河建议方便粮艘通行,还请求蠲免江宁廛税获批准。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淮、徐饥荒,他发常平仓谷赈济,规定芦洲丈量五年一次且由印官负责以减负。这年他监临江南乡试,因士子多,上疏增科举名额四十名。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他上疏请求蠲除淮、扬荒赋安抚逃户,部议未许,皇上特准。同年,傅腊塔卒于官。死后追赠
太子太保,谥清端,有骑都尉世职,
康熙赐祠额“两江遗爱”,
雍正时入祀
贤良祠。
自笔帖式授
内阁中书,迁侍读。康熙十九年,授
山东省道
御史,有声台中。二十五年,出为
陕西省布政使。二十六年,左副
都御史,迁
工部侍郎。二十七年,偕侍郎多奇往
云南省按提督
万正色与总兵王珍互讦事。实,正色、珍俱论罪有差。调吏部,授
两江总督。陛辞,上谕曰:“尔当洁己奉公,督两江无如
于成龙者,尔效之可矣!”傅腊塔至官,清弊政,斥贪墨,谳狱尤明慎。
赣县区民诉知县刘瀚芳私徵银米十馀万,并役不法。傅腊塔因劾布政使
多弘安、
按察使吴延贵、赣南道有德於吏役婪赃不速勘,复从轻拟,曲为
庇护,弘安、延贵、有德并坐罢。二十八年,上南巡,阅运河,命傅腊塔会
河道总督王新命勘仪真河闸。疏言:“闸外为北新洲,北新洲外又有涨沙平铺江中。应疏北新洲支河,直通四闸。粮艘循涨沙尾入新河口,可以通行。”别疏言:“江宁税累民,内输房税,外输廊钞,更外输棚租,请予免。”皆如所请。二十九年,淮、徐饥,发常平仓谷赈恤,灾民赖焉。芦洲丈量,例委佐贰,民苦需索。傅腊塔定五年一行,悉以印官理其事。历年赋,量为带徵,由是积困顿苏。是年,监临江南乡试,疏称士子应试者万有馀人,请广科举额,下部议,增广额四十名。疏劾
大学士徐元文、原任尚书
徐乾学纵子弟招权罔利,
巡抚洪之杰徇私袒庇。诏毋深究,予元文休致。沭阳民周廷鉴叩讼降调侍郎
胡简敬居乡不法,并及之杰瞻徇状,命傅腊塔按治,得实,简敬及其子弟并治罪,之杰夺官。三十二年,广东巡抚江有良与巡盐
太常少卿沙拜互讦。傅腊塔往按,有良、沙拜并坐受,夺官。三十三年,疏言:“淮、扬所属多版荒,巡抚
宋荦曾请缓徵,格於部议。臣履亩详勘,
盐城市、
高邮市等州县因遇水灾,业户逃亡者众。今田有涸出之名,人无耕种之实,小民积困。熟田额粮尚多悬欠,何能代偿盈万之荒赋?请恩赐蠲除,庶逃户怀归,安居乐业。”疏入,下部议,不许,上特命免徵。旋卒於官。上闻,谕廷臣曰:“傅腊塔和而不流,不畏权势,爱惜军民。
两江总督居官善者,
于成龙而后,惟傅腊塔。”遣太仆寺卿杨舒赴江宁致祭,赠
太子太保,谥清端,予骑都尉世职。士民怀之,为建祠江宁。四十四年,上南巡,经
雨花台,赐祠额曰“两江遗爱”。
雍正中,入祀
贤良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