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振华,又名穆哈麦德,
回族,男,1931年生于
山东省青岛市,
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教授,博导,新中国诞生后成长起来的第一批民族语言知名学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有贡献的专家。
1948年—1953年先后就读于南京东方语文专科学校阿拉伯语科、
山东大学文学院外文系
俄语专业和中央民族学院语文系
维吾尔语专业,1953年毕业留校从事语言学理论及民族语文教学研究工作。他热爱并献身于
民族教育事业,先后在校内外给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讲授过多门课程。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生导师,1994年起招收博士生。他所教过的新疆各族少数民族学生现大多已成为本民族的语言专家、骨干。
《柯尔克孜语简志》(
民族出版社,1988);《柯尔克孜语教程》(“A Kirghiz Reader”)(与
法国G.Imart合作,美国印地安纳大学内陆亚细亚研究所,1989年);《柯尔克孜谚语》(译作,
新疆人民出版社,1962)等8部;
《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上][下](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少数民族诗词格律》(
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中国突厥语研究论文集》(
民族出版社,1991)等9部著作及文学作品;
参加编审及审订:《刘格平文集》(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维吾尔语喀什话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田野语音学》(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等6部著作;
《中国柯尔克孜族的语言文字》(载《少数民族语言论文集》第1集,中国语文杂志社主编,1958);《英雄史诗〈玛纳斯〉》(载《民间文学》1962,第5期);《柯尔克孜语中的元音和谐——兼论元音和谐不是同化作用》(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1,第1期);《黑龙江省富裕县的柯尔克孜族及其语言特点》(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2,第2期)等200多篇,其中《关于〈玛纳斯〉的产生年代问题》获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颁发的优秀论文奖,《中国回族》获民族图书
二等奖;
胡振华教授目前在
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维哈柯语言文化系从事柯尔克孜语、东干学、中亚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任东干(中亚回族)学研究所所长,校民族语文学科专家评审组成员、校职称评委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民族学科文献信息中心咨询委员、教育部
北京大学中心书库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民委民族语文编辑翻译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中国民族语文图书评委会委员、教育部批准的博士点社科基金科研项目《中亚民族语文研究》课题组负责人;
兼任中国突厥语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会、中国史诗《玛纳斯》研究会顾问,中国民族语言学会、中国中东学会和中国
中亚文化研究协会的理事,中国
伊斯兰教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并兼任
内蒙古大学蒙古语文研究所兼职教授、
宁夏大学兼职教授、宁夏大学回族文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宁夏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宁夏《西北回族社会发展机制》课题组学术顾问、新疆《中国史诗研究》刊物的编委、《
中国回族大辞典》编委及语言分编的主编;
此外,他还是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委员、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北京市民族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等。
他两次被日本
岛根大学聘为客座教授;荣获土耳其
安卡拉大学文史地学院颁发的功勋证书;为了表彰胡振华教授“在中国发展
柯尔克孜族学及为增进中吉两国睦邻友好所做出的突出贡献”,1999年3月,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国家科学院特选举他为外籍名誉院士,这是我国少数民族学者获得的又一项殊荣;
由于在史诗《玛纳斯》的抢救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先后获新疆颁发的
二等奖和文化部与国家民委联合颁发的先进个人奖,同年获新疆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颁发的柯尔克孜语文工作突出贡献荣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