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经(1505-1543),字叔明,号东原,浙江上虞人。
嘉靖十年(1531)中乡试,嘉靖十一年(1532)
进士,先任
福州市推官,以判案准确果断著称。后除
常州市推官,
监察御史。叶经曾劾
严嵩纳贿事,因此被严嵩诬以策语诽谤,廷杖死。叶经在明朝政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他的生平和事迹为后人所称道。
后除常州推官,擢
御史。嵩为
礼部,交城王府辅国将军表柙谋袭郡王爵,秦府永寿王庶子惟与嫡孙怀争袭,皆重贿嵩,嵩许之。二十年八月,经指其事劾嵩,上疏历数严嵩十大罪状。嵩惧甚,力弥缝,且疏辩。帝乃付袭爵事于廷议,而置嵩不问。嵩由是憾经。又二年,经按
山东省监乡试。试录上,嵩指发策语为诽谤,激帝怒。廷杖经八十,斥为民。创重,卒。提调布政使
陈儒及参政张,副使
谈恺、
潘恩,皆边方
典史,由嵩报复也。
李恒即位,赠经光禄少卿,任一子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