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1441年—1515年4月12日),字廷勉,祖籍河南祥符(今开封),世居京师,遂为北京人。明朝勋臣。靖难功臣张玉之孙、定兴王
张辅庶长子。
他九岁袭父公爵。从宪宗阅骑射西苑,他三发连中,帝赏赐金带,遂命掌中军都督府提督,历掌京营和五军都督府等军职。后加太子太傅,进
太师兼太子太师。
正德十年(1515年),享年七十五岁,追赠宁阳王,谥号“恭靖”。万历十一年(1583年)与朱希忠并削王号。
张懋为人敦重,“生平无他艺能”,遭逢承平之世,“为公者六十六年,为太师者二十五年,握兵柄者四十年” ,宠冠勋戚,以富贵寿考而令终。
人物生平
张懋是靖难名将、河间王张玉之孙,其父
张辅于明成祖时灭亡安南胡朝,以功封英国公,获赐世袭券。
正统十四年(1449年)八月,张辅在
土木堡之变中阵亡。
景泰元年(1450年)五月,景帝命九岁的张懋继承英国公爵位,定岁禄三千二百石。
天顺二年(1458年)闰二月,张懋请求与
朱仪前往英国公张辅及
朱勇战死的土木堡(今
怀来县)、鹞儿岭等地祭奠,
朱祁镇允准。
成化九年(1473年),
朱见深检阅骑射。张懋三发连中,受赐金带。
成化十年(1474年)六月,掌管中军都督府。闰六月,掌管
五军营。上书请辞,宪宗不允。
成化十一年(1475年)十二月,张懋带领群臣请求恢复
朱祁钰帝号,宪宗同意后,让张懋到
景泰陵为其上谥号。
弘治五年(1492年),
御史李兴、
彭程下狱,张懋上书搭救。
李炎即位后,和小人亲近,张懋带领文武大臣上书劝谏武宗。
张懋爱好奢华,经常剥削军士,多次被言官弹劾。
正德十年三月二十九日(1515年4月12日)去世,卒年七十五。赠宁阳王,谥恭靖。
历史评价
朱见深:①蚤精韬略,克世其勋,资性严明,才识通敏。襄事先朝,简莅都府之政;今倚朕,兴总内之兵。倚用愈崇,宅心愈下。②性资聪敏,才识优长。穹爵蚤承,克究心于韬略;芳茂展,兼肆力于诗书。莅都府而致誉彰闻,总京营而戎功练达。故兹勋阀之杰,可无褒(阙)之典。(《张懋诰封碑·御旨》引)
朱祐樘[zhū yòu chēng]:性资沉毅,器识宠深,系出将门,荫承公爵。(阙三字)守,式继美于前闻;韬略精通,(阙二字)知于列圣。总督府京营之任,领经筵国史之班,谋谟[mó]克(阙)于
升平,誉望允于遐迩[ěr]。
梁储:张氏世笃大业,至于王,乃骏发恢贲[bēn],蔚为一时名臣,存没哀荣,垂裕无极。
王世贞:①
太师英公
张辅,子懋复为太师,俱加阶
特进,俱勋左柱国,俱再知经筵事,俱再监修国史,足称东第之冠。②懋为公者六十六年,为太师者二十五年,握兵柄者四十年,再知经筵,监修国史,十主恩荣,宴郊祀
聂氏宗祠,多遣代行。富侈为东第冠,后庭数百人,皆曳罗绮。…而生平无他艺能,以敦重善为仪而已。③懋遵何德,而贵富寿考令终显融至此也。
张廷玉:嗣公凡六十六年,握兵柄者四十年,尊宠为勋臣冠。
家族成员
曾祖
张天佑,追赠河间王。
祖父母
祖父:
张玉,靖难功臣,追赠为
荣国公,谥号忠显。
朱高炽时加封为河间王,改谥忠武,配享朱棣庙庭。
祖母:王氏,追赠河间王夫人。
父母
父亲:
张辅,字文弼,明成祖、宣宗、
朱祁镇时代重臣,早年参加
靖难之役,后率军南征
安南,三次平定交趾叛乱。与“三杨”等同心辅政。后于
土木堡之变中阵亡,追封定兴郡王,谥号“忠烈”。
同辈
• 兄长
张忠,因残疾无法袭爵。
• 姐妹
张姓,被明仁宗册封为
敬妃,特免殉葬。死后谥“贞静敬妃”。
张氏,嫁保国公朱永为继室,封保国夫人。
英国公世系
张懋袭封其父英国公爵位,英国公世系自
张辅始共历九代,为明最高世袭公爵,至明亡而绝。
第一代:张辅,
建文四年(1402年)封信安伯。
永乐三年(1405年)进封新城侯,予侯爵世券。永乐六年(1408年)进封英国公,予公爵世券。正统十四年(1449年)死于
土木堡之变,次年追封定兴王,谥号“忠烈”
第二代:张懋,张辅之子,
景泰元年(1450年)袭爵。
正德十年(1515年)去世,追封宁阳王,谥号“恭靖”。
第三代:张仑,张懋之孙,正德十年(1515年)袭爵。嘉靖十四年(1535年)去世,追赠太保,谥号“庄和”。
第四代:
张溶,张仑之子,嘉靖十四年(1535年)袭爵。万历九年(1581年)去世。
第五代:张元功,张溶之子,万历九年(1581年)十二月袭爵。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去世。
第六代:张元德,张元功之弟,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袭爵。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去世。
第七代:
张维贤,张元德之子,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袭爵。
崇祯四年(1631年)时仍在世
第八代:张之极,张维贤之子,崇祯四年(1631年)至崇祯十年(1637年)间袭爵。崇祯十六年(1643年)或在此之前去世。
第九代:
张世泽,张之极之子,崇祯十六年(1643年)袭爵,次年为大顺军所杀。
英国公世系参考资料:
史料记载
《明史·卷一百六·表第七》
《明史·卷一百五十四·列传第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