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贵州省文联,成立于1953年,是中共贵州省委领导的,由全省性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市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省性的产(行)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
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该会是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发展历史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指示, 1950年1月成立贵州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下设文学、美术、音
乐、戏剧等5个协会,确定筹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进行筹备工作。
主 任:申云浦
1953年5月26日至6月1日,
贵州省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在
贵阳市召开,出席大会代表186人。会议成立了贵州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通过《贵州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贵州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选出执行委员27人,候补执行委员4人。这届贵州省文联的领导人是:
主 席:刘子毅
副主席:蹇先艾 邢立斌
1956年6月1日至5日,贵州省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在贵阳召开,出席大会代表102人。大会选举产生
贵州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选出执行委员26人。这届贵州省文联的领导人是:
1966年5月贵州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停止工作,到1979年5月3日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成立贵州省第三届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间隔13年之久。
1978年5月,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恢复活动,并进行第三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1979年5月3日至9日,
贵州省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三次代表大会在
贵阳市召开。选举产生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三次委员会,选举委员47人。这届贵州省文联的领导人是:
副主席:邢立斌 田 兵
宋吟可 冀 州 康文惠
王树艺武光瑞 朱玉增
1993年6月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在贵阳市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的团体会员和作家、艺术家代表出席大会,选举委员85人。这届贵州省文联的领导人是:
主 席:胡维汉
秘书长:井绪东
1998年6月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在
贵阳市举行,来自全省各地354名团体会员和作家、艺术家代表出席大会。这届
贵州省文联的领导人是:
主 席:杨长槐
副主席:陈 伟 何光渝 余未人
何士光 崔文玉 石邦定
秘书长:井绪东
2003年7月8日至10日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贵阳市举行,来自全省各地团体会员和作家、艺术家代表出席大会,选举委员85人。这届贵州省文联的领导人是:
副主席:刘国治
何光渝 井绪东 李 昂 汪信山 崔文玉
董林生 汤保华 禄 琴 王阿依
秘书长:孙筑萍
根据工作需要2007年6月
刘世杰调任省文联担任党组副书记、副主席;2008年6月李碧川调任省文联担任党组
书记、副主席; 2009年9月徐凡军任秘书长;2011年3月增补
欧阳黔森为副主席;2012年7月增补李远刚为副主席。
2012年12月23日至26日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在
贵阳市举行,来自全省各地团体会员和作家、艺术家488名代表出席大会,选举委员128人。这届
贵州省文联的领导人是:
主 席:顾 久
副主席:李碧川 李远刚 汪信山欧阳黔森
陈加林 彭治力禄 琴 王阿依
包俊宜 殷文霞 侯丹梅 姚晓英 龙耀宏 唐亚平
张贵华秘书长:徐凡军
2019年2月26日至28日,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在贵阳市举行,来自全省各地团体会员和作家、艺术家518名代表出席大会,选举委员136人。这届贵州省文联的领导人是:
副主席:杨晓曼 陈加林 彭治力 柴永兴 包俊宜 候丹梅姚晓英 龙耀宏 唐亚平
易闻晓 耿 张鹏建
阿幼朵 肖江虹
秘书长:何长锁
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7月
兰义彤调任党组书记;2020年8月经省文联八届二次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兰义彤担任
贵州省文联副主席。
经2020年8月4日省文联八届二次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杨晓曼不再担任省文联副主席。
经2020年12月25日省文联第八届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陈加林不再担任省文联副主席。
主要职能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定不移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群团发展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动员文艺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繁荣贵州文艺事业,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
社会主义文化,努力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组织机构
省文联主席团
秘 书 长:何长锁
省文联党组
党组书记:兰义彤
党组成员:彭治力 柴永兴 何长锁
省文联全委会委员
所属协会
贵州省戏剧家协会
贵州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贵州省舞蹈家协会
贵州省曲艺家协会
贵州省杂技家协会
贵州省电影家协会
贵州省电视家协会
贵州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团体会员
省作协、省美协、省音协、省剧协、省民协、省书协、省摄协、省舞协、省电视协、省杂协、省曲协、省电影协、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贵阳市文联、
遵义市文联、
安顺市文联、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联、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文联、
铜仁市文联、
毕节市文联、
六盘水市文联、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联、中铁五局文联、水电九局文联、
贵州省国防工办文联、贵州省电力公司文联、
贵州省水利厅文联、贵州省环保局文联、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文联、省公路局文联、
成都铁路局文联、贵州省冶金厅文联、贵州省化工厅文联、
贵州省公安厅文联。
组织章程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领导的,由贵州省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市州文联和全省性产(行)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
社会主义文艺、建
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本会是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贵州文艺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致力于繁荣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推动文艺创新,创作生产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
第四条
贵州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积极促进全省各族文艺界人士的团结,加强同各兄弟省、自治区、
直辖市文联和
台湾省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的文艺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交流合作,为贵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发挥积极作用,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对各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成果展示、惠民服务、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文艺评奖、书报刊出版、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充分发挥对文艺工作者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作用,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
贵州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发展贵州多民族文化艺术事业。
第七条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倡导德艺双馨,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发现、培养、扶持文艺人才。
第八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本省文艺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支持发展文化产业。
三章 会 员
第十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全省性文艺家协会、各市州文联、各产(行)业文联为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全省性的产(行)业文联或文协,提出书面申请,履行有关手续,经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团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执行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议,按期缴纳会费,负责完成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活动,对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委员会主席团行使权力。
第十三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四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由推举和特邀组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由各团体会员和有关方面按商定名额提名,经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提出委员候选人,最后提交代表大会选举。
委员会中的团体会员委员,在不担任该团体会员的主要负责人职务后,该团体会员应推举新任主要负责人接任,经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团会议审议批准。
第十五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主席团由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由主席团审议通过。主席团成员变更和增补,由主席团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设荣誉职务。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和聘请,任期一届。
第五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会费;(三)社会赞助;(四)企事业收入;(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贵州省文联,会址设在贵州省
贵阳市。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英文全称是:
“GUIZHOU
联邦制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缩写为:GZFLAC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参考资料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newbaike1.com/id.php on line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