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芬
中国女子跳水教练
于芬(Yu Fen),女,出生于湖北,原国家队副总教练,现任清华大学体育部教授、清华跳水队总教练,带过的弟子有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和周吕鑫等。
1975年,于芬进入国家跳水队,不到半年时间,她在全国冠军赛跳板项目中获得亚军,1979年,她因视网膜问题在结束了运动生涯。1980年,于芬回到湖北担任跳水教练。1988年,于芬正式成为国家队教练,在国家队执教期间,于芬的学生李青1988年汉城奥运会上夺得女子三米板亚军;学生伏明霞和孙淑伟于1990年分别在加拿大和美国的大奖赛上夺得冠军,伏明霞还在1991年和1992年,夺得世锦赛冠军和奥运会冠军。1993年于芬被提升为中国跳水队副总教练。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后,由于国家游泳队调整,于芬离开了国家队。1997年,于芬创办了清华跳水队,队伍鼎盛时期曾拥有伏明霞周吕鑫王鑫林跃劳丽诗等30多名队员。
1988年至2024年, 于芬曾多次获得全国优秀教练员奖章。此外,她还曾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并享受国家终身津贴。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于芬生于湖北,是家中四兄妹中的第四位。她在“文革”后期偶然机会接触到了跳水。然而一直重视教育的父母,希望她多读书。
运动生涯
1975年,于芬进入国家跳水队,当时,中国跳水正处于探索阶段,她与同期队员一同成为中国跳水走向世界的先驱。不到半年时间,她在全国冠军赛跳板项目中获得亚军。然而,由于当时的训练条件和手段落后,一些有潜力的选手相继受伤,而于芬本人也因视网膜问题在1979年早早结束了运动生涯。
教练生涯
湖北任教(1979-1987)
1979年,国家队为受伤后的于芬联系了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体育大学读书。但当时年仅18岁的于芬却选择了另一条道路,她决定走向教练的职业道路。她对自己作为运动员未能登上世界跳水最高领奖台感到遗憾,因此选择回到湖北担任跳水教练。在担任湖北队教练的第八年,她指导的队员李青在汉城奥运会上获得女子跳板比赛亚军,于芬因此被评为高级教练,成为当时中国国内最年轻的高级教练。在1983年至1986年期间,于芬就读于武汉体育学院的教练员专修科班。
国家队任教(1988-1997)
1988年,于芬正式成为国家队教练,在国家队执教期间,于芬成功培养出李青,使她在1988年汉城奥运会上夺得女子三米板亚军。于1990年,她的学生伏明霞孙淑伟分别在加拿大和美国的大奖赛上夺得冠军,当时伏明霞仅13岁。接下来,伏明霞在1991年珀斯世锦赛上夺得冠军,并在同年的城运会上获得四枚金牌。此后,她几乎在所有国际大赛上都获得了冠军。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伏明霞又夺得了冠军。
1993年于芬被提升为中国跳水队副总教练。1996年至2000年,于芬攻读并取得了武汉体育学院的体育教育训练学士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后,由于国家游泳队调整,于芬离开了国家队。
清华任教(1997-2024)
1997年,于芬得知清华大学有意培养学生运动员,于是在清华大学的鼓励支持下,她于当年10月创办了清华跳水队。最初队伍只有三名队员和于芬作为唯一主教练,让人对队伍的未来不看好。然而,一切改变始于伏明霞在悉尼奥运会上复出并夺得冠军。清华跳水队迎来了辉煌时期,队伍壮大到拥有30多名队员,其中不仅有伏明霞,还涌现了周吕鑫王鑫林跃劳丽诗等多位优秀选手。
于芬在1997年开始尝试一种新型的体育教育结合的运动员培养模式,与过去政府主导的、集中式的运动员培养方式有所不同。50年代形成的传统“一条龙、三级网”流水线训练模式是政府全面掌控、巨额投资、集中培养的方式,教练通过与学校老师合作,选拔有潜力的孩子送进业余体校,经过封闭或半封闭的训练和竞争选拔,优秀者逐步晋升至地方体工队,最终进入国家队。这种模式不同于中国现行的传统专业训练培养方式,注重体育与教育的结合。1998年,从国家队退役的伏明霞以读书的原因在于芬的清华大学跳水队训练。2001年至2004年,于芬在武汉体育学院攻读体育人文社会学,并取得了教育学硕士学位。
在2001年10月,清华队的双重注册制被废除,这意味着在清华注册的选手无法代表省市参加国内各级比赛,同时,注册在省市队的选手也不能代表清华参赛。此后,取得成绩的清华队队员频繁被地方队挖走,一些队员甚至突然离队。在2004年初,林跃和王鑫离开了清华队;2005年3月,周吕鑫也离开了;到了2006年3月,何姿离开,6月,杨礼光也离队。这些原本在清华大学跳水队训练的队员们放弃了他们此前签订的15年培训合同和在清华的学业,成为职业运动员。这些运动员最终加入了国家队,并很快在世界大赛甚至奥运会上取得了金牌和银牌成绩。在2004年至2007年期间,于芬进入北京体育大学攻读体育人文社会学,获得了教育学博士学位。
在2005年9月举行的武汉全国跳水锦标赛期间,于芬提出声明:如果她的队员再次无法通过正常国家队选拔体制进入国家队,她会考虑将队员带到国外进行训练和比赛。到了2008年初,于芬公开表示愿意回到国家队担任教练,但却遭到国家队的拒绝。在这次被拒后,于芬向体育部局递交了一份举报信,指称周继红未按约支付她应得的奖金。而在同年10月,这份举报信在网络上被公之于众,再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截至2024年1月,于芬在清华大学体育部担任教授兼清华跳水队总教练,并自2001年起负责大三、大四和研究生的跳水选修课教学。
所获荣誉
赛事荣誉
运动生涯荣誉
执教生涯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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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赛事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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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评价
于芬可以说是中国跳水“教母级”的人物,虽然1997年她便已经离开国家队,但时至今日,在国家队中依然有包括郭晶晶林跃何姿等8名队员可谓是其“嫡传弟子”。——(体坛网评)
在中国体坛的教练队伍中,来自湖北的 女帅于芬绝对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一个伏 明霞就足以撑起她事业的大半 边天。然而, 在她执教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远远不止伏明 霞这一个“闪光点”。——(体育参考评)
于芬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在圈内人中是有口皆碑的,她训练时的严 厉常常伴着她那喊到几乎沙哑的嗓音,她管理时的不近人情总是先使自己没有喘证之机,更重要的是,她所做的一切充 分体现了一个授业者的强烈责任心。——(体育参考评)
于芬的执教能力很强,这点无人质疑,被称为跳水“中国跳水队”的中国国家跳水队三代女子领军人物(高敏伏明霞郭晶晶),有两个人是于芬一手培养的,其他世界冠军级运动员就更多了。伏明霞是于芬一手带出来的,而郭晶晶在于芬雕琢四年后,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前的国内选拔赛上,战胜了伏明霞。——(中国新闻网评)
场外生活
个人生活
学生周继红
1979年,作为湖北跳水队主教练肖爱山的助手,于芬推荐了周继红,当时周继红在黄国美的教导下训练。随后,肖爱山带着队员到国家队集训,其中包括了周继红。于芬与周继红在这段时间有着近半年的亲密工作关系。关于周继红的训练表现,于芬认为她在训练中与教练及队员的配合不错,动作基本上也做得不错。然而,尽管两人关系亲密,直接的交流并不频繁。于芬还表示或许是因为接触时间有限,对周继红的了解还不够,可能是后来的生活经历让她有了一些改变。
弟子伏明霞
1990年,于芬考虑出国学习,伏明霞得知后表达了留下的愿望,令于芬心软。事实上,伏明霞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连续三届夺金,于芬与她的默契合作功不可没。有传闻称于芬曾公开打过伏明霞的耳光,在《真是人生》书中事实得到了证实。伏明霞在国家队训练中开始挑战教练与运动员的关系,一次训练中她不听指令并傲慢地顶撞,引发于芬气愤,最终出手打了她一巴掌。这一事件让于芬也感到意外和震惊。于芬还表示尽管伏明霞成名后有些心态变化,但她一直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有一次晚上,于芬训斥伏明霞要早点休息,她不高兴摔门示意不满,但随后又恢复安静。
重回校园
1996年,国家队解散,伏明霞退役后,于芬成为北京大学博士班旁听生。她居住在北京体委训练局宿舍,每天穿越半个北京城前往北大学习。于芬在学习之余面临着职业抉择,是选择国外深造还是在国内寻找高薪职位。这时,清华大学筹建跳水俱乐部,于芬看中了清华的书香氛围与跳水事业的结合,于是在1998年成为清华大学正式聘任的教授。
个人作品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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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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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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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活动
于芬于2010年10月回到武汉举办了新书签售活动,随后接受了记者的专访。在专访中,她回应了自传中提及的清华跳水队官司、奖金问题,以及与周继红伏明霞郭晶晶等多位奥运冠军之间的关系。她的新书名为《真实人生》。
2013年12月21日,"人文、体育、公益、感恩"于芬基金启动仪式在清华大学举行。该基金是于芬与福建省同心慈善基金会在2013年5月共同发起设立的体育教育公益专项基金,即于芬基金。该基金旨在开展特殊儿童体育教育,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人格心智,通过竞技体育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促成体育教育遇社会各界合作与发展。
争议事件
周继红于芬纷争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后,于芬由于队内矛盾激化,她和总教练徐益明一同被国家体育总局解聘。随后,于芬创立了清华跳水队,而周继红接手了国家队的教练工作。然而,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了禁止双重注册的规定,这导致清华大学跳水队队员无法代表地方参加全国比赛。在禁令影响下,队员纷纷离开清华跳水队。之后,于芬试图重返国家跳水队,但遭到了拒绝。在她的博客中,她透露了自己指导多届奥运冠军的经验,并表达了对国家队的渴望和理由。然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回应称,教练队伍结构合理,并婉拒了于芬的请求。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于芬和周继红之间的纷争不断升级,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队员奖金发放问题上。然而,此次交锋并未公开解决争议,面对北京奥运会,双方暂时平息。然而,2008年10月,于芬递交至国家体育总局纪检委的检举信在博客上公开曝光,再次引发了两人间的交火。周继红对奖金问题作出简短回应,称财务由游泳中心全面负责,而并未对具体细节做出表态。
官方回应
2008年10月27日,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首次公开进行了回应,表示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2008年11月,游泳中心首次公布了奖金发放的明细,声称从2000年2008年于芬可获得的奖金一共可以分为四笔,共计261325.5元,包括1、2007年世锦赛25343元,这笔奖金至今还没领取;2、2006年多哈亚运会21469.5元,于芬本人已经领取;3、2000年悉尼奥运会180300.5元,已经由清华跳水队工作人员代领,形式为银行存折;4、其余奖金34000多元,由其他四个人领取,形式为现金。同时,游泳中心公布了于芬18笔奖金的完全明细。而于芬旋即表达了质疑。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运动生涯
教练生涯
湖北任教(1979-1987)
国家队任教(1988-1997)
清华任教(1997-2024)
所获荣誉
赛事荣誉
运动生涯荣誉
执教生涯荣誉
非赛事荣誉
人物评价
场外生活
个人生活
学生周继红
弟子伏明霞
重回校园
个人作品
期刊论文
专著/教材
研究课题
社会活动
争议事件
周继红于芬纷争
官方回应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