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戌学制
1922年北洋政府颁行的学制
壬戌学制是指1922年民国北洋政府在总结民国以来学校发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流程上,按照三段教学法将一节课分为准备阶段、经验、借鉴西方教育体制经验的基础上,以大总统令颁布的《学校系主运阶段和整理运动三个阶段。统改革案》中制定的教学体制。
《学校系统改革案》列有七条标准: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之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力,注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
历史背景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近代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战后民族资产阶级不仅要求在政治经济学方面给予创造继续发展的条件,也要求在教育方面能提供具有文化知识的劳动力和科学技术。
1920年10月,以资产阶级教育家为主干的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江苏省召开,会上提出了改革学制系统案。1921年10月,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市召开,把通过的《学制系统草案》向各省区教育会和各高等教育机关征询意见。 1922 年 9月,“北洋政府”召开学制会议,就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整理的草案做了修订,再交同年10月在济南市召开的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讨论。最后,于11月 1日以大总统令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
学校修业年限
《改革案》对各级学校修业年限作了规定:①初等教育6年。其中初级小学4年(可单设),高级小学2年。②中等教育6年,分初高两级,各为3年。初中施行通识教育,可单设,亦可根据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高中分为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师范学校修业年限为6年。③高等教育3~6年,其中大学4~6年,专门学校3年以上。大学院为大学毕业及具有同等程度者研究之所,年限不定。
课程标准纲要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于提出《学校系统改革案》的同时,组织了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1923年复订刊布了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规定小学校课程为官话(包括语言、读文、作文、写字)、算术、卫生、公民、历史、地理、自然、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等学科。初中课程分社会科、言文科、算学科、自然科、艺术科、体育科等。高中分普通科和职业科(有师范、商业、工业、农业、家事等科);普通科以升学为目的,又分为两组:第一组注重文学和社会科学。第二组注重数学和自然科学。课程均分公共必修、分科专修、纯粹选修3部分,各科课程以学分计,以修满150学分为毕业。
后期师范学校和高中师范科课程编制相同。都分为公共必修、师范专修、纯粹选修科目3部分。
大学和专门学校的课程,依具体实际情况,参照各校意见,送教育部核定。
主要特点
壬戌学制的主要特点是:①缩短小学修业年限,延长中学修业年限。②若干措施注意根据地方实际需要,不作硬性规定。③重视学生的职业训练和补习教育。④课程和教材内容侧重实用。⑤实行选科制和分科教育,兼顾学生升学和就业两种准备。
1922年制定的新学制,主要是采取当时美国一些州已经实行了10多年的“六三三制”,表明中国现代教育制度从效法日本转向了效法美国,由军国民主义教育转向了平民主义教育。但它却并非盲从美制,而是中国教育界经过长期酝酿、集思广益的结晶。新学制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原地区资产阶级新教育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中国近代以来的学制体系建设的基本完成
“1922年学制”,“壬戌学制”,“新学制”“六三三学制”指的是同一个学制。
• 1922年壬戌学制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影响最深的一次变革,不仅提出了“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的弹性教育理念,而且自下而上的改革,民间知识分子教育群体扮演了主角。中国出现了一个全世界的知识分子都纷至沓来的时代,也造就出杨振宁、邓稼先等一大批科学文化领域的杰出人才。
历史沿革
追寻1922年壬戌学制的提出、起草以及整个议决过程时,会发现一个十分值得关注的现象:新学制是由全国省教育会联合会提出草案、最终形成决议并通过的。
全国省教育会联合会(又称全国教育联合会)是一个由各省教育会及特别行政区教育会推派代表组成的全国性民间教育组织,即今天所谓的“NGO”,1915年由江苏省教育会副会长黄炎培等人发起成立,1925年解散。其间一共召开11次会议,历次会议都对教育界重大问题提出大量议案,表达教育界的主张。
1919年10月,全国省教育会联合会在山西太原召开第五届年会,开始讨论新的学制系统。1920年第六届年会,又有安徽、沈阳市云南省福建省诸省教育会提出改革学制提案。年会要求各省教育会成立学制系统研究会,“以研究结果制成议案,分送各省区教育联合会,及第七次全国教育联合会事务所)”。
1921年10月,全国省教育会联合会第七届年会在广州市召开,以讨论学制改革为中心议题,其中有广东省等11个省区的代表提出了11件学制改革议案。经会议讨论,议决以广东省提案为大会讨论蓝本,提出了新的学制系统草案。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以广东提案为蓝本的缘由。按1920年第六届年会议决,广东省教育会为此组成了一个阵营庞大的学制系统研究会,由下列人员组成:省教育会正副会长及评议员共30人、小学校以上各校长18人、大学及专门学校毕业曾研究教育者9人、教育行政人员14人,共计71人。并从中选出40人,按照学制对应学段,“计分初等教育部十人、中等教育部十人、师范教育部十人、高等专门大学部十人”,共4个小组,同时参酌各国学制分部研究。最后将研究结果制成草案,提交省学制大会讨论通过。对此1922年《新教育》杂志第4卷第2期《广东省提出学制系统之经过及其成立》一文有详细介绍。其程序之民主、组织之合理、研究之详备、态度之审慎、效果之切实,令笔者折服,足以资今人写作“调研报告”的范本。故此,广东草案被作为讨论蓝本。
继第七届广州市年会后,各地教育界纷纷开会讨论新学制,许多教育杂志还专辟了学制改革研究专号,一时形成举国上下讨论新学制的热潮。当时的北洋政府教育部迫于形势,于1922年9月在北京召开“学制会议”,邀请教育专家和各省行政负责人对“新学制草案”进行审订、修改。
参考资料
壬戌学制.知网百科.2022-05-29
目录
概述
历史背景
学校修业年限
课程标准纲要
主要特点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