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汉,字鸿逵,
平湖市人。正德六年进士。授建昌
推官。南京户科给事中,改兵科。
嘉靖初,尚书林俊以执奏狱囚李凤阳,被旨诘责。汉因言:“太监崔文乱政,巧逞奸欺,不特庇一李凤阳而已。工部尚书
赵璜发文家人罪。文辄捕其谍者,痛杖几死,曰‘此杖寄与赵尚书’,其无状至此。望急谴逐,毋为新政累。”不听。已,哭争“大礼”,系诏狱廷杖。
历吏科左给事中。以疾去。起故官,迁工科都给事中。疏言:“内阁
桂萼、
翟銮称病三月,未尝以旷职恳辞。
张璁久专政权,亦未闻引贤共济。乞谕銮、萼亟去,简用两京大臣及家居耆旧,以分任。”上摘其讹字诘之,谕璁毋避,趣赴阁。璁因言汉忠谋,宜令备列堪内阁者。帝即令汉举所欲用,汉惶恐言:“臣欲璁引贤,无私主。”帝怒,责汉对不以实,趣以名上。汉益惧,言:“辅臣简命,出自朝廷,非小臣所敢预。”帝乃宥之,夺俸一月。寻出为
陕西省右参政,告归。久之,以故官起
山西省。不数月复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