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交通运输部派驻海南的海事行政管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派驻海南的海事行政管理机关,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正厅级单位。管辖海域约200万平方公里,占中国海域面积的三分之二,包括琼州海峡三沙市等海域以及海南省所有港口、渡口、江河、湖泊、水库等通航水域。
2017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和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审核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负责口岸的海事管理工作。
3.按照授权,负责船舶检验机构、引航机构、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和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4.按照授权,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盘校正人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的注册、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船员服务簿和海员出入境证件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其考试发证工作。
5.负责辖区内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重大污染事故处置及调查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或具体实施辖区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及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管理、指导或具体负责辖区内“船旗国”、“港口国”和“沿岸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强制引航监督、船舶安保和防抗海盗、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7.管理、指导或具体负责辖区内“沿岸国”管理、海区(或水域)巡逻、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核及监督管理、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8.负责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指导本局机关和所属分支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规划计划、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固定资产、规费征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装备、科技教育、政务信息、党群、审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工作。
10.承办交通运输部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行政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及时向局领导反馈执行情况或通报有关部门
二、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局办公用品。
三、负责行政公文处理,组织起草局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组织拟订内部行政事务管理制度,编写局大事记。
四、负责局行政督查、督办和目标管理及考核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行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五、归口管理以局名义举办的各类会议和活动;负责安排局领导节日值班及公务活动;负责局行政综合类会议的会议记录和纪要编写。
六、归口管理局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承办会议的会务保障,组织管理局重要接待活动;归口管理局外事工作。
七、负责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参考,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的办复工作。
八、归口管理局档案管理,按照权限管理局机关各类档案,指导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
九、负责局内网内容的更新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负责局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局印鉴、船员证件印鉴、局长印鉴。
十一、归口管理局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信访的受理、拟办、运转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局门户网站界面规划、内容更新维护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国际公约,负责海事法律、法规、规则宣贯汇编工作。
二、负责局海事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归口负责局海事立法工作;归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解释和海事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组织拟订局法治建设和海事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
四、负责指导局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管理工作。承担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局行政听证、申请强制执行、海事行政处罚预审以及国家赔偿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司法协助工作。负责组织局海事执法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
五、负责指导局行政执法规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海事行政执法督察、案卷评查、执法考评、遵守执法风纪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
六、负责全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执法人员《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负责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相关工作。
七、负责对局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监督工作,负责对重大执法过错、错案和执法举报案件中涉及行政执法违法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
八、负责局海事业务和执法重大问题研究。
九、归口管理局海事履约工作;组织协调局海事综合管理体系的建设、运行及体系审核工作;跟踪研究国际海事公约和国际海事履约动态与发展。
十、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工作及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一、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计划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和基本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各项定额;负责拟订局计划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局项目投资计划及项目库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局项目投资计划;负责汇编、上报和下达局项目投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后期评估工作。
四、按照权限负责局项目投资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初步设计的审查、报批,以及局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按照权限负责审批局属单位项目投资计划的初步设计。
六、负责局统计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各类海事业务综合统计报表的填报、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务、会计及非税收入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我局财务、会计管理等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预算管理工作,核定所属单位年度收支预算,组织编报部门预算,监督、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出预算调整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三、负责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编报局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非税收入收缴财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政府采购管理。
七、负责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辖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承办辖区内桨轮船使用税等委托代征事项的征收管理工作。
九、组织拟订局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资产价值管理、预算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十、指导局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负责局机关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负责局机关职工工资等发放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代扣代缴工作。
 十二、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处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教育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及上级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拟订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拟订局人力资源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职责。
五、按照权限负责局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管理等工作。
六、归口管理局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机关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七、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八、按照权限负责局海事职务等级标识管理工作。
九、负责局人事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处级干部、局机关和局后勤管理中心人员的人事档案
十、负责局各类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资质)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局编制外用工计划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局工作证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上突发公共事件、海上搜救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局海上应急、海上搜救有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重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辖区内船舶防台管理工作。
三、负责局总值班室日常管理工作和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海上搜救分中心日常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运行、评估管理工作。
五、负责我省海上搜救和海上溢油应急业务的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辖区通航秩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上巡航执法和交通管制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搜救资源和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管理工作;负责海上搜救演习、培训、科普、宣教、统计分析、总结评估和奖励补偿工作。
八、监督管理辖区内船舶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体系建设以及应急防备和处置工作。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航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通航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我局通航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通航水域规划和管理;负责编制辖区内水上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划;负责组织划定辖区内水上航道(路)、船舶定线制、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并监督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
五、负责辖区内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定;负责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含使用岸线)碍航性审核和监督检查以及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核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航行警(通)告发布管理工作;承办局交通战备管理工作。
七、负责外国籍船舶紧急避险临时进入辖区内非开放水域的申请审核工作;指导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辖区航海保障行政管理,负责组织落实辖区航海保障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分支海事局履行专用航标的设置和变更审批、监督检查及航标保护管理。
九、负责辖区水上无线电管理,负责与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分支海事局履行水上无线电管理职责。
十、负责辖区内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和海图管理。
十一、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船舶监督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船舶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局船舶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船舶登记管理和适航管理工作;负责船舶法定文书签发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船舶进出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港口国监督、中国籍船舶安全检查、现场监督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入非开放水域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口岸管理和港口(口岸)对外开放的有关审批工作。
五、负责辖区船舶保安计划审核发证工作,指导海南辖区船舶保安计划实施;负责辖区国际航行船舶防抗海盗前期指导及信息收集,签发辖区内私人武装保安在船护航证明。
六、负责辖区内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内航行船舶吨位丈量及证书核发;负责组织辖区内验船师资格考试。
七、负责辖区内船舶监督管理报表的汇总、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八、负责船舶登记资料查询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船员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局船员管理有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辖区内船员、引航员、磁罗盘校正员等教育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审定辖区内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技术培训机构资质,并管理其质量体系审核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船员培训机构、船员服务机构和海员外派机构的资质审批及监督管理,并管理其质量体系审核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船员健康体检机构、主检医师的资质报备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监督管理工作。
六、参与对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违章事件、责任事故的调查及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七、负责辖区内船员发展和海员职业保障、船员劳务市场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船员管理方面有关报表的汇总、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危管防污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局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它货物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集装箱安全运输监管和危险品集装箱查验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治船舶修造、拆船污染管理、防治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携带外来生物入侵管理工作。
四、参与辖区内船舶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以及应急防备和处置工作;参与辖区内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参与辖区内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港口、码头、装卸站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作业单位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水上加油站、加气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危险货物申报员、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和知识更新管理工作;负责船舶污染应急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船舶危管防污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核发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船舶危管防污有关报表的审查、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航运公司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我局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航运公司管理等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
三、负责辖区国际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负责国内航运公司、国内航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的监督指导。
四、负责辖区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的申报管理工作。
五、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结案工作,具体负责较大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海事调查官的注册、考评和继续培训工作,负责助理级海事调查官的适任培训、考试工作。
七、负责辖区事故调查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装备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各项定额。负责拟订局基本建设管理和船舶修造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按照权限负责局项目投资计划实施阶段的前期管理、招投标、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申请等工作,并督办、指导项目申报单位的相关工作。
三、按照权限负责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管理和工程项目技术档案整理工作。
四、承办局海事制装、装具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后勤管理中心的车辆维修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船舶建造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归口管理船舶管用养修和船舶保险工作。
七、负责局招标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招标工作。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技信息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科技、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局科技、信息化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局科技和信息化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局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局属单位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的审查审批以及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负责局信息网络及租赁数据链路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局信息化设备购置、调拨、报废审核工作。
五、负责海事业务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等工作。
七、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局科技项目及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实施、验收;负责局科技项目管理资料的统计、分析、审核与上报工作。
八、负责海事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科技成果评审、成果应用转化和科技奖励申报;负责管理局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负责跟踪、搜集、整理海事科技信息,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
九、负责海事科技和信息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负责无线电通信的管理协调工作。
十一、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计处
一、组织拟订局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负责局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单位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工作。
三、负责局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四、负责局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
五、负责局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负责局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七、负责局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
八、负责局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工作。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工作部(组织处)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起草局党组的重要文件;负责拟订局党的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办局党组文件管理、公文处理和党组印鉴管理工作。
四、负责局党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的记录和会务工作。
五、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考核等有关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干部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管理权限内干部工作和后备干部工作。
七、负责指导局属单位党群和青年工作。
八、负责局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处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拟订局有关宣传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局机关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海事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文化建设活动;承办交通职工思研会海事分会相关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新闻发布和新闻媒体采访活动。
六、负责局舆情监测和分析工作。
七、管理局机关有关刊物。
八、负责先进典型的培树和学习宣传工作。
九、承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服务工作。
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拟订局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局属各党组、党支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三、负责局党组纪检组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归口的公文处理、文件管理、会议管理和印鉴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党组搞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检查和考核局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五、归口管理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行政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六、负责监督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和任免考核,负责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考核工作。
七、承担管辖范围内组织和个人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立案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
八、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管理,受理党员和党组织检举、控告、申诉案件。
九、负责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申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上级、局党组及本级委员会的决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
二、负责拟订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工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局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党费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局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健全组织机构;负责局工会和机关工会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工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局工会、机关工会的会费和财产管理的工作。
五、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负责组织开展建家管家、技能竞赛、技术创新等活动。
六、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文化知识、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活动,负责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负责开展职工互助互济和扶贫救助活动,负责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八、负责局机关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九、负责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承担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献血、医疗、体检、疗休养等工作。
十一、管理局离退休干部,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支机构
海口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事局为海南海事局正处级分支机构,是对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定安县屯昌县等4个市县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会计处、人事教育处、通航管理处(指挥中心)、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危管防污处、执法督察处、装备信息处、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等10个内设机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海巡执法支队、政务中心等3个处室办事机构,海口港区海事处、海口新港海事处、海口马村海事处、海口新海海事处等4个派出机构。
三亚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亚海事局为海南海事局正处级分支机构,是对海南省三亚市三亚陵水乐东黎族自治县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琼南5市县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会计处、人事教育处、通航管理处(指挥中心)、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船员管理处、执法督察处、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等8个内设机构,海巡执法支队、政务中心等2个处室办事机构,海南陵水海事处等1个派出机构。
八所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八所海事局为海南海事局正处级分支机构,是对海南省东方、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部分)等3个市县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会计处、人事教育处、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通航管理处(海巡执法支队)、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危管防污处、执法督察处、装备信息处、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港区海巡执法大队、昌江海巡执法大队等12个内设机构,政务中心等1个处室办事机构。
洋浦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洋浦海事局为海南海事局正处级分支机构,是对海南省儋州市、洋浦、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等4个市县开发区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会计处、人事教育处、通航管理处(指挥中心)、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危管防污处、执法督察处、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小铲滩海巡执法大队等9个内设机构,海巡执法支队、政务中心等2个处室办事机构,洋浦白马井镇海事处、洋浦神头海事处等2个派出机构。
清澜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澜海事局为海南海事局的副处级分支机构,是对海南省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4个市县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会计处、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等3个内设机构,政务中心等1个处室办事机构,海南琼海海事处(琼海海巡执法大队)、海南铺前海事处等2个派出机构。
三沙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三沙海事局为海南海事局的正处级分支机构,是对海南省三沙市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会计处、指挥中心、综合业务处、执法督察处等5个内设机构,海巡执法支队、政务中心等2个处室办事机构。
处室办事机构
船员考试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按照授权,负责组织辖区内海船船员(引航员)适任考试和培训合格证考试工作。
三、负责制定当期的考试计划和考试实施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海船船员(引航员)各类考试和评估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船员(引航员)适任考试的报名资格的确认,准考证制作以及考试事务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船员(引航员)自动化考场及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组织计算机终端考试。
六、负责辖区内海船船员(引航员)非统考及专业特殊培训各类考试题库(题卡库)的建立、更新、完善和维护。
七、负责辖区内海船船员(引航员)非统考及专业特殊培训各类考试的命题、审题、组卷、评卷及成绩提交、登分工作。
八、按计划开展各类考试评估的结果评价工作,并向局船员管理处提交评价结果。
九、协助局船员管理处开展辖区内船员(引航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十、负责辖区内船员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事政务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修订政务中心的政务公开、政务事项办理有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按照授权,负责各类海事行政许可、审批和报备等政务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催办和送达工作。
三、按照授权,负责各类政务事项有关证书、文书的制证和签发工作;负责各类空白证书、文书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务中心的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管理工作。
五、按照授权,负责局行政许可受理业务中部分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外提供相关海事业务咨询、政务办理情况查询等服务。
七、管理、指导分支机构政务事项办理工作。
八、负责政务事项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机构
后勤管理中心
一、负责海南海事局后勤管理的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海南海事局后勤管理的总体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派出机构的工作;负责海南海事局后勤服务资源的整合与利用。
二、负责后勤管理中心财务预、决算编报和组织执行工作;负责本中心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税务办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后勤管理中心项目投资计划项目的编报、前期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概算管理和工程项目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海南海事局制服装具发放、登记和保管工作;负责本后勤管理统计管理工作。
五、负责海南海事局所属单位的房产物业管理工作。承担海南海事局和局属各单位房产物业的产权事项办理、维修养护、保洁绿化、消防、安全保卫、环保节能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海南海事局及所属单位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海南海事局所属单位物资采购、保管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全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等物资的采购、保管和配置工作。
八、按照授权或委托负责海南海事局所属单位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工作。承担编制外用工的招聘录用、培训教育、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相关工作。
九、按照授权或委托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海南海事局所属培训中心、基地码头、公有房屋、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以及交通车辆等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十、负责组织经济实体经营管理,以及对经济实体的成本核算、财务结算、财务审计与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照授权或委托,负责海南海事局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文件资料印制、报刊杂志信件收发、会议服务、公务接待、水电绿化、环境卫生、门岗值守、电话通讯、交通、餐饮、会议室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海南海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辖区概况
海南共有5个对外开放港口,形成了北有海口港,西有洋浦港八所港,南有三亚港,东有清澜港的“四方五港”的港口布局。其中海口港是交通运输部规划的25个沿海主枢纽港之一,洋浦港、八所港、三亚港和清澜港也是区域性重要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所辖海域北部毗邻广东、广西海事局辖区。辖区为琼州海峡及下列东北、北界线以南我国管辖海域:
东北界线:自20°18′32″N/111°34′00″E(北界线的A点)沿140°方位线向东南方向延伸。
北界线:下列A、B、C点连线并自C点向正西延伸。
A:20°18′32″N/111°34′00″E
B:20°18′32″N/111°00′00″E
C:20°07′00″N/109°20′00″E
现任领导
注:更新截止2024年2月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
领导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他从厦门调任海南,任厅级新职.鲁中晨报-今日头条.2024-02-03
联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主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办公室.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综合计划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财务会计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人事教育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指挥中心.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通航管理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船舶监督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船员管理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危管防污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安全管理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基建装备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科技信息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审计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党组工作部(组织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宣传处.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纪检办公室.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海口海事局.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三亚海事局.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八所海事局.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洋浦海事局.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清澜海事局.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三沙海事局.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船员考试中心.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政务中心.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后勤管理中心.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辖区概况.中国海南海事局.2024-02-0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分支机构
处室办事机构
其他机构
辖区概况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