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光(1560~1638年)字有孚,号射斗,今东明县三春集镇油坊村人。1592年(明万历二十年)
进士。历官
中书舍人、
吏部主事、工部左侍郎、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
吏部尚书等职。
永光早年丧父,家贫,少时以给富家放牛为生。他聪颖好学,闲暇之余,常去邻村私塾旁听,以
柳枝为笔,大地作纸习字。后被塾师发现,询问功课,对答如流,塾师以为奇才,遂免费收其为徒。光得到学习机会,发奋读书,学识大进,明
万历年间考中进士,授中书舍人。
永光忠于职守,勤于政事。1598年(明万历二十六年)升为吏部主事,历员外郎中,主管人事。他查阅档案时,发现一案竟株连二百多名官员降级,甚感惊异,经其仔细考察,确有蒙冤者,于是他上奏
赵顼恩准,给以平反昭雪,深受朝野赞许。由于政绩突出,1602年(明万历三十年)升为
通政司参议。四年后为右通政,右都御使、
巡抚浙江省。1614年(明万历四十二年)转为南大理卿。
赵惇即位,为工部左侍郎,署部事。后又为右都御使,仍管左侍郎事。不久升为工部尚书。1623年(明天启三年)改任户部尚书,
总督仓场,调掌南京督察院。1625年(明天启五年)加
太子太保。1626年(明天启六年),转任
南京市兵部尚书。任职期间,兵营噪乱,永光单骑驰往,诛倡乱者数人,及时平息。1628年(
崇祯元年),又任户部尚书,后改任
吏部尚书。掌管朝延人事,坚决肃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