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中虚(1525年—1585年),字子声,号近沧、岱宗,山东济南府武定州
海丰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他在18岁时中
举人,19岁时中
进士。历任
高阳县知县、
山海关区兵部分司
主事、车驾司
员外郎、郎中、
山西省副使、
浙江省左参政、浙江按察使、湖广右布政使、都察院右
佥都御史、
巡抚四川省、湖广、
陕西省和浙江等职。他在任期间,曾成功平反冤狱,查处贪腐,抵御倭寇,招抚农民起义,促使蒙古鞑
俺答汗归顺等。他的最高官职是兵部左侍郎,代理尚书,正二品。
谷中虚在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任高阳县知县,上任后,他清理积案,平反冤狱。嘉靖二十七年,他被授予山海关兵部分司主事。嘉靖三十年(1551年),皇帝敕令他守关3年,期满后,他被为车驾
员外郎,升郎中。
后来,他升为
山西省副使,兵备
长治市道。在任期间,他查明道士陶真人打着便民的幌子,在障河上建桥,借机敛财,搜刮百姓的实情,另派官员督查施工,按期将桥建成。
他在任
浙江省按察使期间,
明朝廷决定压缩浙江粮饷的十分之四。他向
御史建议紧缩编制,将老弱病残裁减后,发厚赏遣返回家,被采纳。
隆庆元年(1567年),他升任浙江巡抚。隆庆四年(1570年),他调任湖广
巡抚。正值灾荒,黄中领导的农民起义声势浩大,大军转战各地。他力排众议,主张招抚,用计使之归降。他因此被升为右副
都御史、巡抚
陕西省。未及任,丁忧,回家奔丧。服满,仍留任浙江巡抚。因抵御倭寇有功,他被升为兵部右侍郎。后又因促使蒙古鞑靼
俺答汗归顺有功,晋升左侍郎,代理
兵部尚书。
曾祖父谷文友;祖父谷强;父谷通(1491年-1566年),字天,号义叟,封承德郎兵部职方司
主事。前母唐氏、刘氏;母门氏。具庆下。兄谷中悦,七品散官;弟谷中含(谷中涵),七品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