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烈(1872—1934),
随州市人,中华民国时期政治人物。早年留学
日本。回国后曾任
河南省提学使。中华民国成立后,历任国会众议院议员、大总统政治咨议,发起组织
美国共和党。1914年对
袁世凯不满,辞职闲居。1917年任护法军政府大元帅府秘书、军政府湖北劳军使。1922年任众议院副议长。1923年参加
曹锟贿选总统活动。北京政变爆发后,在
天津市当律师。1934年在
北平市病逝。
1907年回国,任粤汉川铁路公司总理。年余再赴日本学习
法政大学。
1909年被推为湖北留日学生代表,回到汉口进行维护铁路权斗争,并晋京请愿,迫使
清朝同意成立湖北商办铁路公司。
1913年4月当选为民国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并被评为武昌起义乙等勋。国会解散后任
南京总统府政治咨议,发起组织
美国共和党,任共和党
北京市本部干事。
1923年
曹锟贿选总统,许张为
湖北省省长,张伯烈伙同议长
吴景濂积极为曹购买选票,后因曹锟在
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失败被囚,事遂未成,仅任两湖巡检使署秘书。曹锟、
吴佩孚倒台后,张伯烈北上,在
天津市当律师。
1931年,末代皇后
额尔德特·文绣向天津地方法院提出与溥仪离婚,聘请张代为诉讼并出庭辩护,名噪一时。晚年定居北京皮库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