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煜全
张煜全
张煜全(1879-1953),字昶云,南海区人。毕业于天津大学,后赴美留学,获耶鲁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民国成立后,任北洋政府大总统府秘书,外交部参事、秘书。
1906年,张煜全被召回国,在清政府举行的第二次留学欧美毕业生考试中获9名最优等之一,赐法政科进士出身。1917年9月,张煜全任清华学校第一届董事会董事。1918年7月至1920年1月任清华学校校长。1940年5月起,张煜全在汪伪华北政务委员会任政务厅法制局代理局长、审查资历委员会委员、主席委员等职。
生平
早年就读于福州英华书院、香港皇仁书院、北洋京师大学堂,后赴日留学,在日本东京大学学习政治学并肄业。在日期间,倾向革命,与孙中山梁启超等相过从。1901年8月,入加利福尼亚州大学。1903年获得法学士。1904年在耶鲁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04-1906年,张煜全在耶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在此期间,曾将梁启超的《美国华工禁约记》(1904)第4章《美人排斥华人之论据》译出后在旧金山的华文报纸发表。清政府戴鸿慈等五大臣考察团访美时成为考察团随员。1906年10月,清政府举行第二次留学欧美毕业生考试,是9名最优等之一,赐进士(法政科)出身。1906年至1907年任上海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四省教育督察,1908年任驻日使馆二等秘书,1910年任交通学院校长,1912年为南京总统府秘书兼外交部顾问。1913年至1915年任江苏省、安徽二省交涉员与芜湖海关监督。曾任北京大学法本科讲师。1917年9月,任清华学校董事会第一届董事。1918年4月15日,北洋政府任命张煜全为清华大学校长。
1920年1月28日,张煜全提出辞职,同月30日,外交部即予批准。
1940年5月4日,代理汪精卫国民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法制局局长。6月18日,派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审查资历委员会委员。9月30日,派任主席委员。
1943年1月6日,任汪精卫国民政府接收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委员会委员。11日,该委员会析置为接收租界委员会和撤废治外法权委员会,张煜全任撤废治外法权委员会委员。
1945年3月13日,华北政务委员会任命张煜全为“国立北京图书馆”馆长。
1953年逝世,享年73岁。
贡献
张煜全出任清华大学校长期间,对筹办大学,曾作了一些工作,1920年1月他呈文外交部"陈报筹设大学",决定逐年停办中等科,"而以办中等科之力量与经费,改办大学"。他任职2年,极少与学生见面。"五四"运动以后,1919年12月学生会召开成立大会,他派巡警干涉,还把电灯关灭,引起学生公愤,罢课抗议,1920年1月底,张煜全被迫辞职。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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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