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年间(397~401年),改
顿丘郡为顿丘县,治所在今安徽
来安县东1公里处,隶秦郡。
南北朝,
刘宋移顿丘县治于新昌城(今
滁州市市区),为新昌郡治。梁大同二年(536年)立
谯州,顿丘县为州郡治所。天保三年(552年)入
北齐,改
顿丘为
新昌县,仍为谯州治和新昌郡治。
太建五年(573年)入陈,太建七年三月,移
盱眙县之北谯州镇于新昌城。太建十一年,入
北周,复置顿丘县,仍为南谯州治和新昌郡治。隋开皇九年(589年),废新昌郡,省高塘、乐钜入顿丘,改名新昌县。